请诛于科以安军心疏
(镇刑司副提督、兼领玄夜卫南司 石崇 谨呈)
破题
于科通敌谋逆,罪证昭彰,凿凿可据;边军人心浮动,哗变已起,危若累卵。若不速正典刑、诛此逆臣,恐致边镇连锁叛乱,北元乘隙入寇,社稷根基将摇。臣崇昧死请旨,愿斩于科以儆效尤,安三军之心、固邦国之本。
承题
窃惟我大吴立国有年,以边军为北疆之屏,以军纪为三军之纲。前玄夜卫副统领、大同卫总兵于科,荷陛下隆恩,掌边镇重兵,却怀二心、负国恩,私通北元、谋逆逼宫。今张家口叛军围万全卫、呼 “迎于将军”,非偶然之变,实乃于科党羽奉其密令而行 —— 此非臣一人臆断,乃镇刑司密探搜得通敌密函、宣府边将擒获叛军供认、玄夜卫北司侦得异动所共证也。
今陛下若念其旧功而优柔寡断,不诛于科,则边军必疑朝廷 “护奸纵恶”,将士必生 “忠奸无别” 之念。他日北元铁骑再至,谁复为陛下死守边关?京畿安危系于一线,故臣敢冒 “急刑” 之议,请速诛于科,以安军心、杜祸源。
起讲
《大吴祖训?军律篇》有云:“边将通敌者,凌迟处死;谋逆哗变者,族其家。” 夫边将手握兵柄,守疆土、卫生民,忠君报国当为第一要义。若怀异心、通外敌,则祸比胡骑更烈 —— 胡骑只毁城郭,逆臣却乱纲纪。
于科久掌大同卫,麾下旧部半遍边镇,却暗与北元使者往来,密约 “借边军哗变逼陛下释代宗、复其位”。此等大逆不道之举,若不严惩,何以昭示国法煌煌?何以统御三军将士?臣蒙陛下恩命,忝掌镇刑司,职在缉奸佞、护朝纲、肃军纪,不敢因于科 “曾守德胜门” 之旧功,废 “通敌谋逆” 之国法。谨列罪证三端,为陛下详陈,以明于科之罪不容赦。
入题
臣查于科通敌谋逆之事,一有密函为铁证:天德二年秋七月,北元使者巴图潜入京城,于于科府中书房暗格留密函,言 “若将军能借边军哗变,迫萧桓释代宗,吾等愿以战马三百匹、火药千斤相援,助将军掌京营兵权”。此函为镇刑司密探连夜搜获,函中字迹经玄夜卫文勘房主事张启核验,确为于科手迹;函末所盖 “于科私章”,乃元兴帝昔年赐于科 “忠勇” 之章,印文为 “于氏科印”,独此一枚,绝无仿造可能 —— 此罪证一也。
二有叛军供词为确据:张家口叛军为首者赵小五,本大同卫前哨探,曾随于科戍边五载,为于科心腹。宣府边将擒获赵小五后,其供认 “去年冬于科召吾入府,授密令:‘他日若吾遭难,汝可率旧部围宣府卫,呼 “迎于将军”,逼朝廷释吾’”。此供词已录于镇刑司档册,赵小五按指印为凭,监押官三人在场见证,无逼供、无篡改 —— 此罪证二也。
三有边军密报为隐患:玄夜卫北司指挥使秦飞递报,言 “大同卫、宣府卫将士中,近有于科旧部聚议‘朝廷冤屈于将军’,甚者私藏兵器、暗通消息”;万全卫守将亦奏 “叛军攻城时,有边军士卒隔城呼‘勿伤赵头领’,显有呼应之迹”。若不速诛于科,此等异动必蔓延,边镇三卫恐相继哗变 —— 此隐患三也。
三证俱在,铁案如山,若仍迁延不诛,军心必乱、边患必生,悔之晚矣!
起股
夫密函者,藏于暗格,非镇刑司密探昼夜侦伺不能得;私章者,赐于先帝,非能工巧匠可仿造乱真;手迹者,经文勘官核验,非市井之徒可摹拟混淆。此三者相证,于科通敌之罪,何疑之有?非 “疑似”,乃 “实据” 也。
夫供词者,赵小五为于科旧部,非素不相识之人;指印为凭,非空口无凭之语;监押官见证,非孤证无佐之词。此供词与密函相合,于科谋逆之迹,何辩之有?非 “妄言”,乃 “实情” 也。
中股
且于科久掌边军,旧部布于大同、宣府、万全三卫,若不速诛,其党羽必以 “救主伸冤” 为名,煽动更多边军哗变。三卫为北疆门户,一旦失守,北元可从张家口长驱直入,五日可抵京畿 —— 此非 “危言耸听”,乃 “眼前之患” 也。
近有谢渊上《边军哗变疑点疏》,谓 “哗变有疑”,实为偏袒于科。谢渊与于科曾共守德胜门,有 “同生共死” 之私交,其疏中所谓 “时差之疑”“器械之疑”,皆无工部档册、驿路记录佐证,徒以臆测惑乱圣听。若陛下听其迁延之议,必使于科党羽得隙联络,边镇之乱更难收拾 —— 此非 “审慎查案”,乃 “纵奸养祸” 也。
后股
臣闻陛下念于科 “曾拒瓦剌、护京畿” 之旧功,欲暂止诛议。然 “军法如山,国法煌煌”,旧功可赏,大罪难赦。昔年元兴帝诛叛将李达,亦因其曾有 “守雁门” 之功,然 “功不抵罪”,三军始服。今若因旧功赦于科,边军将士必谓 “通敌者可免死”,他日谁复畏国法、谁复为陛下死战?
臣又闻京中百姓有聚宫门 “为于科请愿” 者,实为于科党羽散财煽动,裹挟市井小民 —— 彼辈不知于科通敌之罪,只闻 “于将军守边” 之名,非真民心所向。《大吴政要》有云:“治民当明是非,不可为奸民所惑。” 若因浮言废国法,恐致 “奸民乱政” 之弊,他日谁复尊朝廷权威、谁复守市井秩序?
束股
臣愚以为,今当速下三道旨意:其一,诛于科于诏狱,传首大同、宣府、万全三卫,令边将将士目睹逆臣之惩,以儆效尤;其二,敕令臣与吏部尚书李嵩、玄夜卫北司指挥使秦飞共掌边军安抚,核将于科旧部,凡有异动者即刻收押,不使乱蔓延;其三,令户部尚书刘焕三日内拨边军粮饷二十万石、冬衣五万套至边镇,明谕 “朝廷厚待忠良,严惩逆党”,以安将士之心。
如此,则军心可定、边患可除、社稷可安。臣崇无任惶悚,昧死上言,伏惟陛下圣鉴!
天德二年冬十月 镇刑司副提督、兼领玄夜卫南司 石崇 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