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空气中弥漫着严肃与庄重。法庭两侧的旁听席座无虚席,《青州日报》《青州电视台》的记者们架着摄像机,镜头对准审判席;不少市民和行业人士早早到场,想要亲眼见证这场 “诚信与恶意竞争” 的司法对决。上午 9 点整,审判长敲响法槌,声音清晰有力:“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席上,林辰穿着深灰色西装,坐姿端正;律师张涛手持案卷,目光沉稳。被告席上,张昊穿着一身便服,眼神躲闪,时不时低头摆弄手指;宏图科技的委托律师则面色凝重,手里紧紧攥着答辩材料。随着双方身份核对完毕,庭审正式进入核心环节。
“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审判长的声音落下,张涛起身走到证据展示台前,语气坚定地开口:“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辰星科技诉被告张昊、宏图科技恶意散布虚假谣言,损害原告商业信誉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三:第一,请求法院认定被告张昊犯诽谤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第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宏图科技赔偿原告名誉损失及经济损失共计 500 万元;第三,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在青州日报、青州电视台等权威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对原告的不良影响。”
他顿了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证据 U 盘,插入法庭的展示设备:“接下来,原告将通过三组核心证据,证明二被告的侵权事实。”
第一组证据是 “主观恶意证据”。大屏幕上,张昊与宏图科技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按时间顺序逐条播放,2024 年 11 月 10 日的对话格外醒目 ——“李某:‘张哥,帮我搞垮辰星科技,就说他们财务造假、App 刷量,事成之后给你 10 万’”“张昊:‘放心,我这就去准备伪造的报表和截图,保证让他们名声扫地’”。张涛用激光笔指向聊天记录中的关键语句:“审判长、审判员,从对话内容可见,二被告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恶意,并非临时起意。” 随后,银行转账凭证清晰地出现在屏幕上,“2024 年 11 月 13 日,李某向张昊转账 5 万元,备注‘项目款’;11 月 15 日,再次转账 5 万元,备注‘合作款’,结合聊天记录,这 10 万元正是散布谣言的报酬,进一步印证了双方的利益交换。”
张昊看着屏幕上的聊天记录,身体微微颤抖,双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他试图避开众人的目光,却被审判长的视线锁定:“被告张昊,对原告展示的该组证据,你有无异议?” 张昊喉咙动了动,声音微弱:“聊天记录是真的,但我…… 我只是一时糊涂。”
第二组证据聚焦 “谣言虚假性”。张涛调出青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上 “辰星科技 2024 年度营收 5.2 亿元,净利润 1.53 亿元” 的字样用红色方框标注;旁边同时展示的,是张昊散布的伪造财务报表 ——“2024 年第三季度亏损 1000 万元” 的虚假数据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审判长,这份审计报告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过详细核查,数据真实有效;而伪造报表存在多处逻辑漏洞,比如营收低于成本、利润计算方式错误,甚至公章和会计师签名都是伪造的,足以证明‘财务造假’是无稽之谈。” 张涛还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王所长作为证人出庭,王所长手持审计工作底稿,详细说明审计过程:“我们对辰星科技的银行流水、合同凭证、纳税记录进行了全面核查,每一笔营收和支出都有原始凭证支撑,不存在任何造假情况。”
第三组证据是 “App 用户数据澄清”。技术主管小王穿着整洁的正装,手持笔记本电脑走上证人席,在法警的监督下,现场连接法庭的展示设备,登录 “宜居生活” App 后台管理系统。“审判长、审判员,现在展示的是 App 实时后台数据 —— 截至今日上午 9 点 30 分,累计用户 148.5 万,日活跃用户 38.2 万,近 7 天订单量 15.3 万单,客单价 58.6 元。” 小王一边操作,一边解说,屏幕上的用户活跃度曲线、各城市订单分布图表、用户设备型号统计不断切换,“这些数据与第三方数据机构‘易观分析’的监测结果完全一致,且用户 Ip 来自多个城市、设备型号多样、订单支付方式真实,不存在任何刷量行为。”
为了进一步验证数据真实性,第三方数据机构的工作人员李工出庭作证,他手持监测报告:“我司通过独立的数据采集系统,对‘宜居生活’App 的用户行为、订单数据进行了连续一个月的监测,结果显示其用户增长趋势自然,订单数据符合真实消费规律,与辰星科技后台数据的误差率仅为 0.3%,远低于行业允许的 5% 误差标准,足以证明数据真实。”
铁证面前,张昊的情绪彻底失控。他猛地站起身,声音带着哭腔辩解:“我只是一时糊涂,被宏图科技的李某骗了!他说只是发几条帖子,不会有大事,我才答应的,不是故意要损害辰星科技的名誉!” 审判长敲击法槌,语气严肃:“被告张昊,请注意法庭纪律!根据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你在与李某的沟通中,明确知晓谣言是虚假的,且主动提出‘伪造报表和截图’的具体方案,还接受了 10 万元报酬,主观恶意明显,你的辩解不成立。” 张昊颓然坐下,双手捂着脸,再也说不出话。
宏图科技的律师见状,立刻将辩护重点转向赔偿金额:“审判长,原告主张 500 万元赔偿,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达到该数额。辰星科技的‘间接损失 300 万元’缺乏具体计算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降低赔偿金额。”
张涛立刻起身反驳,将一叠厚厚的证据材料递交给审判长:“审判长,原告的损失计算有充分依据。第一,直接损失 200 万元,包括 3 个暂停合作项目的预期利润损失 150 万元 —— 我们提供了项目合同及辰星科技近三年的平均利润率报告,10% 的利润率符合行业标准;应对谣言产生的公关费用 32 万元、法律费用 18 万元,均有发票和合同佐证。第二,间接损失 300 万元,包括 App 新增用户下降导致的用户生命周期价值损失 120 万元 —— 按每个用户 200 元生命周期价值、日均减少 3000 用户、持续 50 天计算;品牌信誉受损导致的潜在合作流失损失 180 万元 —— 我们提供了 3 家意向客户因谣言终止洽谈的沟通记录,项目总金额达 900 万元,按 20% 预期利润率计算。500 万元赔偿金额合理合法,并非夸大。”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还传唤了辰星科技的两位客户代表出庭作证。保税区的张科长拿着项目暂停通知,语气诚恳地说:“我们原本与辰星科技约定 11 月签订智慧医疗项目合同,看到谣言后,担心他们公司出问题,才暂停合作,导致项目延误,产生了额外的前期准备费用。后来参加辰星科技的新闻发布会,看到真实证据后,才重新启动合作,这足以证明谣言对企业合作的影响。” 另一位房地产客户代表也补充道:“谣言传播期间,我们收到了宏图科技销售的‘劝退’信息,说辰星科技要破产,让我们改选他们的方案,这明显是恶意竞争。”
经过 3 个小时的举证、质证、辩论,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林辰站起身,目光扫过法庭,语气平静却坚定:“审判长、审判员,辰星科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诚信经营的原则,致力于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服务的创新。此次起诉,我们并非为了报复,而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打击破坏行业生态的恶意竞争行为。我们希望通过这场诉讼,让更多企业认识到,商业竞争的底线是法律与道德,任何试图通过造谣抹黑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恳请法院能还我们一个公道,也为青州的科技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
张昊在最后陈述时,声音沙哑:“我知道错了,不该为了钱散布谣言,给辰星科技造成了损失,也破坏了行业秩序,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能得到谅解。” 宏图科技的律师则依旧坚持 “赔偿金额过高”,请求法院酌情调整。
上午 12 点整,审判长敲响法槌:“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将依法合议后择期宣判。现在休庭!” 随着法槌落下,旁听席上响起一阵轻微的议论声,记者们纷纷围拢过来,想要采访林辰和张涛。林辰走出法庭,抬头看向窗外的阳光,心里充满了期待 —— 他知道,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这场庭审已经向外界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诚信经营不容侵犯,恶意竞争终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