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筝回到锦园,看到门口站着一个身影,是霍明辰。
霍明辰看到她,掐灭手上的烟:“回来了?”
程筝嗯了一声。
两人对面而站,相视无言。
许久,还是霍明辰率先开口:“程筝,我还有……”
程筝似乎知道他想要说些什么,主动打断他的话:“明辰,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你都只会是我的朋友,仅此而已。”
“希望今晚的事情以后都不要发生了。”
霍明辰抿着唇,轻笑,似乎坦然接受了这个未说出就被拒绝的告白。
“抱歉,今晚是我一时鲁莽,你一直对我不冷不淡,我想借着这次机会,妄想打破这份平衡,
这阵子是我太过自私,借着你和明珠的关系,三番五次往你跟前凑,奢望着有一天你能被我打动,却一直忽略了这阵子给你造成不少麻烦,
从现在,我会回到我原本的位置,希望你不要太讨厌我。”
程筝听完,看着霍明辰转身走进电梯。
扭过头看着窗外的夜色,夜雾浓浓,宛如一团化不开的水墨。
回归到原点,大概成年人最体面的终点。
霍明辰是个很不错的男人,绅士有礼,懂进退。
但他们之间,可以是朋友,是伙伴,甚至是任何关系,但唯独不能是恋人。
他们之间注定隔着一层无法撕破的隔膜。
霍明辰回到车上,手机上弹出程筝的消息:【谢谢你这阵子的照顾。】
他把手机放到一边,点了根烟,回想起第一次和程筝见面的场景。
他和陆京舟是表兄弟,某次课间休息时,他和几名同学在走廊讨论奥数竞赛。
陆京舟各方面都出类拔萃,学习方面有着所有人都羡慕的天赋,那些难懂的物理数学,他都不屑一顾。
所以懒散地靠在围墙玩手机,对他们的话题并不感兴趣。
直到突然一个篮球砸过来,一向不爱管闲事的人,长臂一伸,接住篮球扔给对面的男同学。
陆京舟眼尾一掠:“走廊是该打篮球的地方吗。”
他在学校的霸王行迹是出了名的,男同学拿着篮球颤颤巍巍:“京哥,对……对不起,下次我不敢了。”
陆京舟拍拍男同学的脑袋:“多吃点核桃补补脑吧,该跟谁道歉呢?”
说着,他的目光落到第一天来一中报到的程筝。
教室外的梧桐树,绿得盎然,几只小鸟立在枝头上,扇动着翅膀。
她穿着白蓝相间的肥大校服,乌发扎成蓬松的高马尾,背着一个奶蓝色的书包, 双手捏着背带。
斑驳的光影映着她的杏眸,听到男同学的道歉后,平静地说了一声‘没关系’。
陆京舟抢过一旁小弟刚买回来的冰淇淋,问她:“你最爱吃冰淇淋,草莓味的,吃吗?”
好几年没怎么接触过,她对陆京舟有几分疏离感:“不吃。”她扫了一眼他身旁的几个男生,转身走进教室。
明明是不经意的一瞥,他却第一次感受到青春期的萌动,甚至夹着强烈的宿命感。
“京哥,你认识,这谁家的小姑娘。”小弟手臂搭在陆京舟肩膀上,“我还没见过这种小天仙,介绍给我呗。”
陆京舟肩上的手撩开,懒散又不着调的样子:“我家的。”
小弟懵了一下:“你妹妹?”
陆京舟盯着教室里收拾书本的女孩,嘴角扯出一抹弧度,慵懒又傲娇道:“我媳妇。”
一向无视所有女孩的人,第一次为了程筝放话,说:“都不许欺负她,给我罩着她点。”
那时,霍明辰才知道,她就是陆京舟的小未婚妻。
后来借着他和陆京舟的关系,经常跑到陆家,想偷偷多看她几眼。
但是她很高冷,似乎不太爱搭理他,他渐渐冷静下来,也不敢对她有任何妄想。
后来,再次得到她消息时,是她和陆京舟结婚了。
偶尔从母亲口中得知,她和陆京舟的婚姻并不和谐,只是难免觉得惋惜,但是他没有任何立场去插手。
直到明珠成为她手下的实习生,又得知她要离婚了。
他又开始对她产生不该有的想法。
可惜,这阵子无论他再怎么努力,始终取代不了陆京舟,始终走不进她的心。
……
翌日清晨,程筝一大早起床去遛狗,牵着狗绳回来时,又看到了陆京舟。
他叠着长腿,像块望妻石立在家门口。
陆京舟见到她,扬起嘴角:“遛狗回来啦,累吗,待会我送你去上班吧。”
“不累。”程筝说:“这是我家,你总是守在我家门口干嘛。”
陆京舟挑挑眉:“读书时老师没教过你吗,地球是大家的,所以你家就是我家,难不成你家归火星管的?”
程筝:“……”
什么歪理。
照他这么说,全世界都是他的。
程筝输入密码,推门进去,陆京舟想迈脚跟进去,但阿拉斯加横在门口,对他充满防备,两只狗眼定定地盯着他。
陆京舟垂下眼帘,跟狗大眼瞪小眼:“别老是防着我,我也不喜欢你,谁让你是她儿子,你喊她妈妈妈,就要喊我爸爸,懂吗?”
“为了我们一家三口早日团聚,你给程筝吹吹枕边风,行不?”
陆京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企图拿狗的终生大事贿赂它:“等妈妈回到爸爸身边,我再给你讨个媳妇作为条件,怎么样?”
狗:“……”
程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