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时节,连空气都吸饱了水意,沉甸甸地悬在萦华殿的檐角梁间,每一缕风都裹挟着熟透梅子特有的、微酸带甜的馥郁气息。
慕卿璃斜倚在临窗的软榻上,指尖闲闲地捻着一卷泛黄的棋谱,目光却并未全然落在纸上。
殿内一角,几个小丫鬟正围着一筐筐红得发乌的杨梅忙碌,白瓷坛子碰撞出清脆声响,清冽的酒香混着果酸,丝丝缕缕地渗入这潮湿的午后。
萧凛自滇南返程启行,驿路迢迢,他人未至,那份殷切的挂念却已化作连绵不断的物什,几乎日日叩响萦华殿的门扉。
初时是一匣子菌子,驿使快马加鞭,八百里加急送到她手中,犹带着山野的晨露清气。
随信笺寥寥数语,道是“滇南山珍,味极鲜腴,京中罕有,愿卿同尝其味”。
她不过随口道了句“确是新奇”,翌日便有一大束含苞的凌霄花送到眼前。
那娇嫩的花骨朵,花期本就短促,从摘下到盛放不过七日光景。
为让她亲睹那“金钟倒挂,赤焰凌霄”的绝色,竟是五匹快马星夜兼程,驿道接力,硬是在花苞初绽、吐露第一缕芳华的那一刻,将这份鲜活欲滴的盛景捧至她面前。
慕卿璃凝望着那怒放的凌霄,赤红花瓣在氤氲水汽中灼灼如焰,确有惊心动魄之美。
她凝视片刻,转身铺开素宣,调匀丹青。不过是见猎心喜,此等美景,值得入画。
画卷既成,便依礼着人封好,快马送回萧凛行营。
后来听说,太子殿下对着那画足足欢喜了两日,只道是“卿卿知我,天涯共此一刻芳华”。
待到萧凛车驾行至红河畔,见两岸累累垂枝,挂满了红得发紫、甜中带酸的杨梅,立时又想到萦华殿里她亲手酿制的果子酒清冽甘醇。
于是,一篮篮沾着红河湿气的杨梅,又络绎不绝地送入京城。
慕卿璃瞧着堆积如小山的鲜果,略一沉吟。
东西既已送来,弃之可惜,物尽其用方是正理。
遂带着小丫头们,将这盛夏的酸甜滋味,仔细封入陶坛,静待时光酝酿。
“主子,太子殿下这趟滇南之行,怕不是把半个滇南都搜罗来,塞进咱们萦华殿了?”
盈夏一边小心擦拭着坛沿,一边笑盈盈地打趣,眼底满是促狭。
“哼,不过是动动嘴皮子,指使下头人跑腿罢了。”
白露手脚麻利地拣着梅子,嘴上却是不饶人,颇有些不以为然。
“管它是谁跑腿呢,咱们主子得了实惠才是正经!”
雪醅最是务实,将一颗饱满的杨梅投入酒中,溅起小小涟漪,“总比光写些甜掉牙、没处搁的信笺子强百倍!”
慕卿璃听着小丫鬟们叽叽喳喳的议论,目光从棋谱上抬起,唇角掠过一丝极淡的、难以捉摸的弧度,很快又归于平静,并未言语。
太子这番举动,声势浩大,她并非无知无觉。
只是这份过于炽热的殷勤,究竟是一时兴起,还是真心付出,还需考量。
女儿家心思,总绕不开这些情愫牵绊,只要分寸得宜,心思澄澈,她乐得由着她们说笑,为这梅雨连绵的午后添几分鲜活的热闹。
几人正说笑间,便见福禄撩起帘子,额上沁着细密的汗珠,快步走进了萦华殿。
“哟,福禄公公您且慢着些。”
盈夏眼尖,笑着打趣道,“头一坛杨梅酒定给您留着,跑不了,莫急呀!”
自太子启程,福禄几乎日日踏足萦华殿。
慕卿璃身边这几个伶俐的小丫头,早与他混得熟稔,偶尔这般玩笑,福禄也从不介怀。
他惯会周全,言语妥帖,行事又透着股真心实意的热络,不知不觉间便赚足了这些小丫鬟的好感。
如今他来,但凡丫鬟们自己份例里有的时令果子、精巧点心,总会匀出一份塞给他。
这些自然比不得主子赏赐的金贵,却让福禄心头熨帖异常。
赏赐是主仆尊卑,而这递过来的零嘴儿,小丫头们口中念叨的却是“咱们都是朋友,你再推拒,反倒伤了情分”。
“朋友”二字,于在深宫沉浮三十余载、在太子身边侍奉了二十多年的福禄而言,不啻一道惊雷,更是生平头一遭听闻的新鲜事。
宫墙之内,他见过太多谄媚逢迎,踩低拜高,唯独没见过这般不掺杂质、自然流露的亲近。
他心里明镜似的,这全是因着萦华殿里这位与众不同的侧妃娘娘。
主子是妙人,连带着调教出来的丫头也少了寻常宫人的势利,多了几分难得的赤诚。
此刻听得盈夏打趣,福禄脸上堆起真切的笑,顺手抹了把汗:
“嗨,盈夏姑娘这张嘴哟!老奴还不是叫殿里这诱人的酒香勾了魂,脚下生了风,比平日利索了几分!”
他边说边上前,恭恭敬敬地向软榻上的慕卿璃行了一礼:
“老奴给侧妃娘娘请安。殿下今日的书信到了。”
慕卿璃闻言,将手中那卷泛黄的棋谱轻轻搁在榻边小几上,接过那封犹带驿路风尘的信笺。
指尖触到信封,她心中暗暗腹诽:去程统共不过两封书信,这返程倒好,一日一封,雷打不动,眼下已是第十封了。这倒是将书信写成日记了。
面上却丝毫不露,依旧是那副温婉娇柔的模样,眼波流转间带着恰到好处的暖意:
“有劳公公辛苦跑这一趟。倒是巧了,新湃的酸梅汤刚得了凉意,最是消暑解渴。盈夏,你们带公公下去用一盏,解解这暑气。暑热伤脾,用些酸的,也好开开胃口,待会儿进晚膳也香甜些。”
几个丫鬟引着福禄退下后,萦华殿内复归宁静,只余梅雨滴答与远处隐约的捣梅声。
慕卿璃拆开那封尚带余温的信函,一同滑落的,还有一对以素锦包裹的翡翠耳坠。
她指尖拈起那对坠子,对着窗外氤氲的天光细看。
正阳浓绿,色如春水初凝,莹润剔透,是万中无一的珍品。
只是那金镶的爪托与穿丝的工艺,却透着一股生涩的朴拙,与这绝世美玉不甚相配。
目光扫过信笺,一行行遒劲的字迹道出缘由——竟是太子萧凛亲手所制。
一国储君,放下身段,亲自操刀这等匠人之事……
慕卿璃的指尖在微凉的翡翠上轻轻摩挲,眼底掠过一丝极淡的思量。
确如白露所言,先前那些菌子山珍、驿道飞花,纵是稀罕,也不过是他金口一开、自有无数人手为他奔走效劳的成果。
难得的是他时时记挂,肯费这份心思。
而今日这对耳坠,意义便截然不同了。
这玉料价值连城尚在其次,关键在于——这一次,他不仅耗费了心思,更实实在在投入了时间与精力,未曾假手于人。
指腹拂过那略显粗粝的金丝边缘,她能想象那养尊处优的手指是如何笨拙地缠绕、敲打。
这份笨拙,恰恰成了最有力的证明,证明她的策略正在奏效。
男人心性,如同驯养小狗,贵在引导其付出,并在其付出后,予以及时而恰当的“肯定”。
前番她一句随口的赞许,一幅应景的丹青,皆是对他那些“动嘴”心意的“嘉许”,如同精准投喂的饵料,诱使他不知不觉间,向着她所期望的方向,付出得越来越多,越来越重。
如今他既已迈出了亲力亲为的这一步,这份“奖励”,自然也该随之“加码”。
既然他如此热衷于鸿雁传书,不吝笔墨……
慕卿璃唇角勾起一抹几不可察的弧度,行至书案前,铺开薛涛笺,素手执起紫毫。
墨香氤氲中,她并未长篇累牍,只凝神悬腕,落下一个清逸孤绝的字:
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