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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夜的寒风愈发凛冽,卷着雪沫子抽打在窝棚顶上,发出“呼呼”的声响,像是有野兽在暗处咆哮。可窝棚里的林逍却睡得安稳,身上盖着前段时间猎到的银白色狼王皮大袄,那皮毛细腻厚实,带着独有的光泽,将刺骨寒气牢牢隔绝在外;身下垫着之前掏仓子(挖熊洞)时留下的熊皮,熊皮自带厚重的暖意,连骨头缝里都透着舒坦。这两件宝贝都是山林里的稀罕物,寻常猎人求都求不来,也亏得林逍有这本事和机缘,才能在这数九寒天里睡得这般踏实。

天刚蒙蒙亮,林逍便醒了。他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来,窝棚里的火堆早已变成一堆红炭,却还散发着余温。黑子和青芽听到动静,立刻抬起头,眼里没有丝毫睡意,显然是守了一夜。林逍拍了拍它们的脑袋,笑着说:“辛苦兄弟们了,今天给你们加菜。”说着便起身活动四肢,昨夜睡得沉,这会儿关节有些僵硬,伸展时发出“咔咔”的轻响。

走出窝棚,雪已经停了,东方泛起一抹鱼肚白,将山林染成了淡紫色。空气冷得刺骨,吸进肺里像冰碴子似的,却格外清新。踏雪正站在树下,看到林逍出来,立刻嘶鸣一声,蹄子在雪地上刨了刨,显得很有精神。林逍走过去,检查了一下它的草料袋,还剩小半袋干草,便又添了些豆饼——今天要追猎物,得让踏雪吃足力气。

“先烧水。”林逍从背包里拿出铁锅,走到不远处的雪堆旁,用猎刀削了些干净的积雪放进锅里。他将铁锅架在火堆的余烬上,又添了些干树枝,火苗很快就窜了起来。雪水慢慢融化,冒着热气,林逍往锅里撒了两把苞米面,搅拌均匀,一股淡淡的麦香在清晨的山林里弥漫开来。

苞米面粥煮好后,林逍先给五条猎狗分了大半,倒在事先准备好的木盆里。黑子作为头狗,率先低头吃了起来,青芽和其他几条狗则乖乖地站在一旁,等黑子吃了两口,才敢上前分享。这是猎狗群里的规矩,头狗的威严必须维护,这样打猎时才能齐心协力。林逍看着它们吃得欢实,又给踏雪舀了一大碗,倒在它的食槽里,踏雪低下头,大口地喝了起来。

自己则盛了小半碗粥,就着沈歌晒的肉干吃了起来。粥很烫,喝下去浑身都暖了,肉干咸香有嚼劲,补充了体力。吃完早饭,林逍开始收拾东西:把狼皮大袄和熊皮叠好放进背包,将铁锅和木盆擦干收起来,又检查了一遍猎枪,确认子弹充足。猎狗们也吃饱喝足,围在他身边,尾巴摇得欢快,眼里满是期待。

“走,继续找大货!”林逍翻身上马,踏雪嘶鸣一声,迈开脚步朝着老林子深处走去。经过一夜的休息,踏雪精力充沛,四蹄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的声响,速度比昨天快了不少。黑子和青芽跑在最前面,鼻子贴着地面,仔细嗅着猎物的踪迹,时不时对着树林深处吠叫两声,提醒林逍注意周围的动静。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前方的树林突然变得稀疏起来,隐约能听到水流的声音。林逍心里一动,勒住缰绳,翻身下马。他循着声音走去,穿过一片松树林,眼前豁然开朗——只见一片开阔的雪地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水泡子,水面上冒着淡淡的热气,竟然没有结冰!

“这就是爹说的温泉水泡子!”林逍惊喜地说。他小时候听父亲讲过,西山深处有个天然温泉形成的水泡子,常年不冻,冬天的时候,许多动物都会来这里饮水、取暖。没想到今天竟然真的找到了。他悄悄躲在树后,探头望去,水泡子旁边果然有几头梅花鹿,正低头饮水。

一共有五头梅花鹿,三头成年鹿,两头幼鹿。其中一头成年雄鹿体型格外壮实,鹿角分叉整齐,毛色在晨光下泛着光泽,一看就是领头的。林逍心里一阵激动,梅花鹿的肉鲜嫩无比,是难得的美味,而且鹿皮、鹿角都是珍贵的药材,不管是作为婚礼上的硬菜,还是作为礼物,都再合适不过了。

林逍立刻退到树林里,将踏雪拴在一棵粗壮的树上,又给它添了些草料,低声说:“在这里等着,别出声。”踏雪懂事地甩了甩尾巴,安静地站在原地。林逍解开猎狗们的牵引绳,示意它们趴在雪地里,不要惊动梅花鹿。自己则拿起猎枪,猫着腰,一步步朝着水泡子摸去。

雪地上的积雪很厚,林逍走得很轻,尽量不发出声音。梅花鹿警惕性很高,耳朵一直竖着,时不时抬头张望。林逍找了个粗壮的树桩作为掩护,慢慢蹲下身子,瞄准了那头壮实的雄鹿——只有先打死领头的,剩下的梅花鹿才会慌乱,更容易捕获。

“砰!”猎枪的轰鸣在寂静的山林里炸开,枪口喷出的硝烟瞬间被寒风卷散。那颗浸过油脂的铅弹精准地击中雄鹿的肩胛,穿透了厚重的皮毛和肌肉,直抵心肺。雄鹿庞大的身躯猛地一震,前腿一软跪倒在雪地里,鹿角重重磕在冰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它挣扎着想要站起,脖颈处的鬃毛被血濡湿,在晨光里泛着暗红油亮的光,可刚撑起半截身子,便重重摔回雪地,四肢抽搐了几下,彻底没了气息。其他梅花鹿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魂飞魄散,母鹿带着幼鹿四散奔逃,蹄子踩碎了水泡子边缘的薄冰,溅起的水花落在雪地上,瞬间凝成细小的冰粒。“追!盯紧那头带伤的母鹿!”林逍大喝一声,右手迅速拉动枪栓,退出空弹壳,重新压入一颗子弹。猎狗们早已蓄势待发,黑子率先窜出,青芽紧随其后,三条半大的猎狗也嗷嗷叫着扑向一头体型中等、后腿沾着雪沫的母鹿——刚才雄鹿倒地时,这头母鹿慌乱中撞到了旁边的树干,后腿明显有些跛。林逍抱着猎枪,弓着腰跟在后面狂奔,猎靴踩在积雪里,每一步都深陷至膝盖,积雪被挤压的“咯吱”声与猎狗的狂吠交织在一起,在山林间回荡。

雪深及膝,奔跑时每一次抬腿都要耗费巨大力气,林逍的额头上很快渗出汗珠,顺着眉骨滑落,在睫毛上凝成细小的冰碴。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生疼无比,肺部剧烈收缩,喘气声如同破旧的风箱般“呼哧呼哧”响,喉咙里满是铁锈味。他瞥了一眼前方,那头母鹿虽然跛着腿,却依旧凭借着求生的本能拼命逃窜,时不时还会突然变向,试图甩开猎狗的追击。黑子死死咬着母鹿的尾巴,被拖拽着在雪地上滑行,青芽则瞅准时机,猛地扑向母鹿的后腿伤口,锋利的犬齿再次撕开皮肉,鲜血瞬间染红了周围的积雪。林逍咬紧牙关,丹田发力,加快了奔跑速度,猎枪始终瞄准着母鹿的躯干——他不敢轻易开枪,生怕误伤了猎狗。又跑了约莫五分钟,母鹿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后腿的伤口不断流血,在雪地上留下一道清晰的血痕。林逍的脚步也渐渐沉重,双腿像灌了铅似的,每一步都异常艰难,他扶着旁边的一棵松树,弯腰大口喘着气,视线却始终锁定着前方的猎物。

跑了大约十多分钟,林逍实在跑不动了,扶着树干大口喘着气。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了猎狗们的狂吠声,声音里满是兴奋。林逍心里一喜,知道猎狗们追上了,他咬了咬牙,拖着沉重的双腿,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

就在林逍喘息的间隙,前方突然传来黑子凶狠的低吼和母鹿的哀鸣。他心头一振,拖着沉重的双腿快步上前,只见那头母鹿已经被黑子按翻在雪地里,庞大的身躯被死死压制,动弹不得。黑子低着头,锋利的犬齿死死咬着母鹿的脖颈,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慑声,防止它反抗。青芽和其他几条猎狗围在旁边,对着母鹿狂吠,时不时用爪子拍打着它的身体。林逍走近一看,母鹿的后腿伤口血肉模糊,骨头都隐约可见,而青芽正站在母鹿的后方,嘴角沾着血沫——这家伙果然还是改不了掏肛的习性,母鹿的肛门处已经被它撕开一个小口,这才是让母鹿彻底失去反抗力的关键。母鹿看到林逍走近,眼里满是惊恐,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黑子死死按住,只能发出微弱的哀鸣。林逍从腰间拔出侵刀,刀柄上的兽皮被汗水浸湿,握在手里格外防滑。他先拍了拍黑子的头,示意它松口,然后左手按住母鹿的头颅,右手握着侵刀,对准母鹿的心脏位置,猛地刺了进去。刀刃锋利无比,几乎没有遇到阻碍,便穿透了母鹿的胸腔。母鹿的身体剧烈抽搐了一下,四肢蹬了蹬,便彻底没了气息,眼睛圆睁着,定格在最后的惊恐之中。

林逍从腰间拔出侵刀,这把刀是鄂伦春族的孟克大爷送他的,刀刃锋利无比,用来处理猎物再好不过。他先拍了拍黑子的头,示意它松开,然后对着母鹿的心脏位置捅了一刀,母鹿挣扎了几下,便没了气息。“好样的!”林逍夸赞道,从背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内脏袋,开始处理猎物。

他先将母鹿的内脏取出来,把新鲜的心肝扔给猎狗们。黑子作为头狗,率先叼起一块肝脏吃了起来,青芽和其他几条狗则乖乖地等着,等黑子吃了两口,才敢上前争抢。这是林逍定下的规矩,也是猎狗群里的秩序,只有维护好头狗的威严,打猎时才能听从指挥,不会乱了阵脚。

处理完母鹿,林逍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快到中午了。他心里盘算着,得尽快把那头雄鹿也处理了,然后做个爬犁,把猎物拉回去。他扛起猎枪,朝着水泡子方向走去。那头雄鹿还躺在原地,雪地上积了一滩血,已经冻成了冰。林逍检查了一下,雄鹿的尸体完好无损,没有被其他野兽光顾。

按照打猎的传统,林逍将雄鹿的内脏取出来,挂在了旁边的树上——这是给山神的祭品,感谢山神的恩赐。他小时候听父亲说,打猎时不能将内脏带走,要留给山神,这样下次打猎才能有好运气。虽然林逍是重生过来的,不信这些封建迷信,但他还是遵守着这个传统,这是对山林的敬畏,也是对父亲的怀念。

接下来就是做爬犁了。林逍从附近砍了几根粗壮的桦树枝,用绳子绑成一个长方形的框架,然后在框架下面绑上两根打磨光滑的圆木作为滑板,一个简单却结实的爬犁就做好了。他将两头梅花鹿的尸体抬到爬犁上,用绳子牢牢地绑好,又在上面盖了些干草,防止尸体冻硬不好处理。

林逍牵着爬犁回到拴踏雪的地方,将爬犁挂在踏雪的马鞍上。踏雪试了试,虽然爬犁很重,但它依旧走得很稳,没有丝毫吃力。林逍翻身上马,摸了摸踏雪的脖颈,笑着说:“辛苦你了,咱们回家!”踏雪嘶鸣一声,像是在回应他,迈开脚步朝着山下走去。

下山的路比上山时好走一些,踏雪拉着爬犁,速度不快却很稳。林逍伏在马背上,警惕地扫视着四周,防止遇到野兽。猎狗们跟在爬犁旁边,时不时对着树林深处吠叫几声,驱赶着可能出现的危险。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洒下来,照在雪地上,泛着耀眼的光芒。

走了大约两个时辰,林逍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他给踏雪添了些草料和水,又给猎狗们分了些肉干。自己则拿出饼和咸菜,随便吃了几口。休息的时候,林逍想起了虎子的婚礼,明天就是腊月初三了,距离腊月初六的婚期还有三天,时间正好,来得及将梅花鹿的肉处理好,婚礼上肯定能用上。

继续赶路,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西下,将天空染成了橙红色,山林里也变得越来越寂静,只有踏雪的蹄声和爬犁滑动的声音。林逍心里有些着急,他怕天黑前赶不回农场,晚上在山里赶路太危险了。他拍了拍踏雪的脖颈,说:“踏雪,快点走,咱们争取天黑前到家。”踏雪像是听懂了,加快了脚步。

又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夜幕像一块巨大的黑布笼罩了整个山林。林逍借着微弱的月光,终于看到了农场的轮廓,远处农舍的窗户里透出零星的灯光,温暖而静谧。他心里一阵激动,却没有立刻加快速度,反而勒住缰绳,让踏雪放慢脚步——他想给虎子一个惊喜,不能就这么大张旗鼓地回去。林逍牵着踏雪,绕到农场西侧的小树林里,这里平时很少有人来,正好可以暂时藏匿猎物。他先将爬犁从踏雪身上解下来,藏在树林深处的灌木丛里,又用厚厚的积雪将两头梅花鹿的尸体掩埋好,只露出一点鹿皮作为标记。然后他牵着踏雪,带着猎狗们,沿着农场的围墙,悄悄绕到自家的后院。后院的门没有锁,林逍轻轻推开,将踏雪牵进马棚,给它添了满满的草料和水,又给猎狗们分了些肉干,示意它们在马棚里休息,不要出声。做完这一切,他才拍了拍身上的雪,轻轻推开了堂屋的门。

堂屋里,林父正坐在炕边抽烟,王秀兰和沈歌则在灯下缝补衣服,昏黄的灯光将三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听到开门声,三人同时抬起头,看到是林逍,都惊讶地站了起来。“逍儿,你可算回来了!”王秀兰连忙上前,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冻坏了吧?快上炕暖和暖和。”林父也掐灭了烟,问道:“进山这么久,有收获吗?”林逍笑着眨了眨眼,示意他们小声点:“爹,娘,沈歌,你们跟我来后院,给你们看个好东西。”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跟着他走出了堂屋。林逍带着他们绕到西侧的小树林里,指着被积雪掩埋的猎物,压低声音说:“你们看。”林父走上前,拨开积雪,看到两头壮实的梅花鹿,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惊讶地说:“好家伙!竟然猎到了梅花鹿!”王秀兰和沈歌也捂住了嘴,生怕发出声音,眼里满是惊喜。“嘘,”林逍连忙示意他们小声,“我想给虎子一个惊喜,这事先别让他知道,等明天我和爹悄悄把鹿肉处理好,婚礼当天再拿出来,保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这孩子,心思真细。”王秀兰笑着说,眼里满是欣慰。沈歌也点了点头,看着林逍的眼神里满是崇拜:“林逍哥,你太厉害了!有了这两头梅花鹿,虎子的婚礼肯定特别风光。”林逍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主要是运气好,在西山深处的温泉水泡子遇到的。这梅花鹿肉鲜嫩,做几道硬菜肯定受欢迎,鹿皮和鹿角还能卖个好价钱,正好给虎子当新婚贺礼。”林父拍了拍他的肩膀,赞许地说:“做得好!明天一早咱们就来处理,趁着天冷冻着,不容易坏。沈歌,这事也得麻烦你帮着保密,千万别让虎子知道了。”沈歌连忙点头:“放心吧林伯,我肯定不说。”四人又仔细检查了一下猎物,确认没有问题后,才悄悄回到堂屋。王秀兰连忙去厨房忙活,给林逍煮了一碗热姜汤,又端上了刚烙好的饼和炒好的野兔肉。林逍喝着热姜汤,浑身都暖了,心里也格外踏实——这个惊喜,虎子肯定会喜欢。

晚饭时,林逍特意交代:“爹,娘,明天处理鹿肉的时候,动静小点,就在后院的屠宰房弄,千万别让虎子过来。”林父点点头:“我知道,我明天一早先去把梅花鹿扛回来,锁在屠宰房里,处理的时候把门关上,保证不会被发现。”沈歌也说:“我明天一早去帮王婶做饭,顺便盯着点门口,要是虎子过来了,我就想办法把他支开。”林逍满意地笑了:“有你们帮忙,肯定没问题。等婚礼当天,把梅花鹿做的菜端上来,虎子肯定得乐疯了。”几人一边吃饭,一边商量着怎么处理鹿肉,怎么保密,堂屋里充满了温馨的气氛。林逍看着沈歌认真的模样,心里暖暖的,这个姑娘总是这么细心,不管什么事都想得很周到。

吃完晚饭,林父去收拾处理鹿肉的工具,王秀兰麻利地收拾着碗筷,沈歌则帮着林逍整理打猎的装备。林逍将猎枪拆解开来,用干净的布条仔细擦拭着枪管和枪机,确保没有残留的火药和雪水;沈歌则小心翼翼地把银白色狼王皮大袄和熊皮展开,轻轻拍掉上面沾着的草屑和雪粒,又叠得整整齐齐放进背包里。“林逍哥,这次进山没遇到危险吧?看你这狼王皮袄上沾了点树枝刺,是不是追猎物的时候刮到了?”沈歌轻声问,手指抚过皮袄上的一处小划痕,眼里满是担心。“没有大碍,追梅花鹿的时候钻了片灌木丛,不小心刮到的,不影响。”林逍笑着说,“倒是你,这几天帮云姐绣嫁衣肯定累坏了,要是忙不过来就跟我说,我让我娘帮你搭把手。”沈歌摇摇头,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不用了,我能忙过来,云姐的嫁衣差不多快绣好了。”

两人安静地收拾着,偶尔聊上几句家常,昏黄的灯光映在两人身上,透着一股温馨的气息。等收拾妥当,沈歌便起身告辞:“林逍哥,王婶,林伯,我先回去了,明天一早再过来帮忙。”王秀兰连忙应着,塞给她一包刚炒好的瓜子:“拿着路上吃,晚上黑,慢着点走。”林逍送沈歌到院门口,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才转身回屋。

回到堂屋,林父正坐在炕边抽着旱烟,烟雾袅袅中,他看着林逍说:“逍儿,今天这两头梅花鹿猎得好,不仅能给虎子凑份大礼,鹿皮和鹿角还能存着,开春拿去镇上卖个好价钱。不过明天处理的时候得更仔细点,别让人看出破绽,等虎子婚期前一天再告诉他,惊喜才够味。”林逍点点头,坐在炕边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我知道,爹,明天咱们早点起,先把鹿肉分割好藏进地窖,鹿皮找个干净的布包起来,先放我房间柜子里。”

王秀兰端着一盆热水进来:“逍儿,快洗把脸泡泡脚,解解乏,今天跑了一天山路肯定累坏了。”林逍接过脚盆,热水的暖意从脚底蔓延开来,驱散了最后一丝寒意。他一边泡脚,一边和父母聊着进山的细节,说到温泉水泡子和梅花鹿群时,林父也感慨:“那地方我年轻时候去过一次,没想到现在还有这么多梅花鹿,看来是没被外人惊扰过,这也是你的好运气。”

聊了约莫半个时辰,夜色渐深,窗外的月光透过窗纸洒进来,映出淡淡的光影。林父和王秀兰先回房休息了,嘱咐林逍也早点睡。林逍收拾好脚盆,又去马棚看了看踏雪,它正悠闲地嚼着草料,看到林逍进来,抬着头嘶鸣了一声,尾巴轻轻甩动着。猎狗们则蜷缩在马棚角落,吃饱喝足后睡得正香,黑子听到动静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放心地耷拉下脑袋。

林逍检查了一遍马棚的门栓,又给踏雪添了点豆饼,才轻手轻脚地回了自己房间。他躺在炕上,身上还残留着狼王皮大袄淡淡的皮毛香气,脑海里闪过白天打猎的场景——温泉水泡子的热气、梅花鹿奔跑的身影、猎狗们勇猛的模样,还有家人看到猎物时惊喜的表情。想到虎子收到惊喜时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奔波了一天的疲惫渐渐袭来,林逍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都是山林间的清脆鸟鸣和踏雪奔跑的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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