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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镜悲伤得像只可怜蛙蛙,他没有吃到李大叔做的早饭。
他嘴里念叨着南瓜粥、小抄手、糯米油条……裹着被子蛄蛹着。
但是这个时间是李大叔的护肤时间,总不能叫人贴着黄瓜片再煮一顿早饭。
墨黎想了下,说道:“小镜,我去给你煮好不好?”
司镜把头偏到了一边,声音闷闷的:“我不要吃你煮的东西……”
“你煮的东西比丧尸穿了一周的袜子还难吃。”司镜没说出口的话,被牧归亭冷冷地接上了。
墨黎冷漠地看了一眼牧归亭,反问道:“你吃过?”
牧归亭没理墨黎,对司镜说道:“我去给你煮东西吃。”
牧归亭走后,墨黎不死心地问道:“我煮饭真的那么难吃吗?”
一听到“煮饭”这个话题,司镜的脸上划过的那一丝丝嫌弃藏都藏不住。
他幽幽地看着墨黎,绝望地点点头。
墨黎尝不到人类食物的味道,对调味料也是如此。
自从墨黎把苦瓜和茄子炖在一起小火慢煮72小时后,司镜就再也不肯吃他做的东西了。
牧归亭煮饭很快,早餐很快就端了上来。
经过跟李大叔一段时间的学习,牧归亭做的糯米油条已经基本出师了。
墨黎心里很不爽,盯着牧归亭的眼神似乎要从他身上挖下一块肉来。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两个人读懂了彼此眼神里的意思。
牧归亭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窄缝,对司镜说道:“我们出去干活了。”
司镜点点头,看着两人一前一后离开的背影。
总觉得有些不太对,但又想不明白哪里不对。
伸了个懒腰之后,司镜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梦里似乎是在地上,四下无人,他满身是汗,只有一只丧尸的袜子对他穷追不舍:
“吃掉我吧,吃掉我吧……!!”
司镜被追得嗷呜大叫:“你补药过来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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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镜不知道的是,两人并没有出去干活。
他的梦在地上,而这两人此时也在地上。
狰狞的枝条和残酷的冰雪交织在一起,彼此打得天昏地暗。
两个人从很早开始,就想打一架了。
地面上还游荡着大量的变异丧尸,丧尸被两人身上沾染的人类气息吸引而来,又懵逼得摸不着头脑。
明明闻到了人类的味道,但是刚走过来就被两人误伤,脑袋被墨黎一鞭子抽飞十米远。
地下城里,宋明怀握着两瓶营养剂,埋头沉思。
淡蓝色的那瓶是第三版营养剂,没有任何副作用;
淡粉色的那瓶是第二版营养剂,负面效果降低了三分之二。
“爷爷,今天一大早,牧哥哥和墨黎哥就去地上了。”
叶小跳在凳子上晃荡着两条小短腿。
宋明怀拍拍叶小跳的肩,催促他到别处去玩。
“哦……”叶小跳跳下凳子,插着裤兜往外走,“那我去找秀秀玩了。”
叶小跳离开后,地下城的入口狗狗祟祟地伸出一个圆溜溜的探视镜。
转了几圈后,监控室后的宋明怀看到了精彩刺激的战斗场面。
入目是一地的残肢断臂,很明显属于丧尸,几乎堆成了一个小山。
不断有丧尸被两人身上微弱的人类气息吸引,然后在转瞬之间被强大的力量撕碎。
宋明怀捋了一把胡子,这只能说明周边十公里内都没有活人了。
徘徊在周边的丧尸找不到吃的,所以才会被这么细微的活人气息吸引。
牧归亭的脖子、腰腹,还有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布满了狰狞的勒痕,殷红的伤口一片凌乱,却流不出一滴血。
宋明怀的眉头皱了一下,活人怎么会不流血呢?
不过这个想法并没有在他心中停留太久。
或许是因为牧归亭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正派。
所以宋明怀根本就没有往丧尸这个角度去想,只当这是牧归亭的某种异能。
墨黎左胸到右下腹的鲨鱼线,有一道长长的撕裂式伤口,将肌理分明的腹肌割开,有一种英气的战损感。
宋明怀额头上的冷汗流得更凶了,灰溜溜地把探视镜缩了回来。
墨黎毕竟他从小养到大的孩子,宋明怀还是很心疼的。
“孩子,爷爷只能为你做这么多了。”
宋明怀手里淡粉色的营养剂泛着微弱的光芒,然后他顺手把淡蓝色的营养剂丢进了抽屉,锁住。
做完这一切后,宋明怀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带上伤药,掀开帘子走出了帐篷。
两人每次干架都是偷偷的,每次打完后会先去宋爷爷那待一晚,等伤好得差不多了再回来。
时间过的很快,人们重建地下城的效率也很高,原本三个月才能建好的地下城,一个月就建好了。
司镜的脸在地下城成了硬通货,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人们的礼遇和尊重。
只要有他在旁边看着,牧归亭和墨黎就会变得十分能干。
只要司镜稍微夸上一句,他们就会变成任劳任怨、永不停歇的驴。
秀秀啃着新摘的番茄,对叶小跳说:“宋爷爷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永动机的。”
叶小跳抹了把满手的番茄汁,指了指远处疯狂劳作的墨黎:“请看v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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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下城广阔壮丽,占地极广。
牧归亭充分发挥了他的领导能力,接了宋爷爷的班,成为地下城的领导者。
宋爷爷心满意足地退居幕后,安心搞搞发明。
叶小跳渐渐长大,从一个瘦小的男孩成长为一个壮实的小伙子。
再后来成为牧归亭的得力助手,又渐渐老去,寿终正寝。
地下城的居民们繁衍生息,在原本暗无天日的地底,将宝贵的人类基因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了下去。
地下城的最远端,有一座通体雪白的城堡,人们称之为白楼。
这里是专为司镜建造的城堡。
在人们的印象中,那个青年圣洁,美丽,不可亵渎。
没人知道他活了多久,只知道从他们的祖爷爷那一辈,这个人就已经存在了。
司镜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活这么久。
也许梵净禅之前喂给他的东西并非一般的丧尸解药,那里或许藏着长生的秘密。
不过现在梵净禅已死,一切都没有答案。
琉璃花窗将璀璨的灯火揉碎,打在青年无瑕的肌肤上。
细白的手指一下下地敲着扶手,眉心的红痣泛着温润的光泽,有种天使般的梦幻。
花园里大片开到荼蘼的茉莉花,这是墨黎用自己的种子为司镜种下的。
司镜出神地看着娇嫩的茉莉,脑中盘算的却是离开的事情。
粗略算下来,在这个世界已经待了一百多年了。
他自己也不太清楚,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离开。
或许是因为每一天都过得甜蜜快乐;
或许是看着地下城一天天地繁荣起来,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又或许,是因为某个埋藏在心底的秘密:
最近这一两个月里,他一直做着同一个梦。
梦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玫瑰花海,花香浓郁到几乎令他窒息。
玫瑰花瓣泛着猩红似血的丝绒光泽,这灿烂的红却并不让人觉得生机勃勃,反而透着一股颓靡冰冷的死气。
花海中只有他一个人。
他试图大声呼救,但却毫无用处,没有任何人听见。
雪腻生光的白跟靡颓的红形成极致的对比,显得青年越发如妖精般靡丽动人。
很多个夜晚,司镜都以为自己醒不过来了。
血色的玫瑰似乎要将他永远留在那个诡异香艳的梦境之地。
但是每一次,他都醒了过来。
在司镜蹙眉愣神的时候,身边忽然多了一个泛着淡淡的水汽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