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寅时刚过,阳翟城内仍笼罩在黎明前的薄暮之中,而波氏祖宅,临时的明王府外已是车马辚辚,冠盖云集。文武百官身着朝服,手执笏板,依照品秩序列,静候于府门之外。
宫灯在微风中摇曳,映照着一张张或沉稳、或肃穆、或隐含期待的面容。
昨日民、兵、税、农、工、商六部及盐铁司的详细奏报,已然勾勒出明国仓廪充实、武备修整、民生渐苏的兴盛图景,今日这朝议,将继续剖析这庞大王国的肌理,关乎法度、教化、吏治与百工。
辰时正,钟鼓齐鸣,府门缓缓洞开。内侍高唱:“大王升殿,百官入朝——” 声浪层层传递,庄严肃穆。
百官整饬衣冠,鱼贯而入,穿过高大的府门,行经宽阔的广场,步入气势恢宏的大殿。殿内金碧辉煌,甲士持戟肃立,目光如炬。
不多时,一阵沉稳的脚步声自后殿传来,只见明王波彦头戴九旒王冕,身着玄色王袍,上绣日月星辰山龙华虫诸章,腰佩长剑,龙行虎步,于王座之上安然落座。其目光深邃,扫视殿群臣,不怒自威。
百官在赞礼官的引导下,整齐划一地行礼,山呼:“臣等参见大王,大王万年!”
“众卿平身。” 波彦的声音清朗而富有穿透力,回荡在大殿之中,“昨日诸卿奏报,孤心甚慰。今日朝议继续,望诸公畅所欲言,将治下之情,详陈于孤。”
波彦话音甫落,刑部尚书步骘便手持玉笏,稳步出列,立于御阶之下。他面容清癯,目光锐利,一身正气凛然。作为波彦破格提拔,从郡中官员一路擢升至一部尚书的重臣,他深知肩上责任重大,亦感念君恩深重。
“回禀大王,”步骘声音洪亮,字句清晰,“自大王虎踞南方,便谕令刑司参酌历代律法之精华,尤其是秦汉旧律之利弊,结合吾明国疆域之广袤、民情之多元、时势之变迁,制定一部足以垂范后世、规范言行之新律。
“多年来,刑司已升格刑部,继续派遣精干官员,不畏艰险,跋山涉水,走访天下各郡县,体察民情,搜集案例,咨询地方乡老,乃至深入狱讼,明察暗访。所获资料,堆积如山,刑部上下,日夜研析,去芜存菁,反复辩论,务求每一条文皆能切中时弊,合乎情理。”
他略微停顿,让殿内群臣能充分理解修律之艰辛,继而慷慨陈词:“历经数载寒暑,数易其稿,今日,《明律》终得大成!”
“此律之要,在于使作奸犯科者,无所遁形,依法受惩,轻重有度,使执掌刑名者,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绝枉纵。法者,国之重器也,唯有法度森严,条款明晰,方能震慑宵小,使人知所趋避,不敢轻易触犯刑宪,此乃弭祸乱、保安宁之根本。”
说到此处,他话锋一转,体现出立法者的深思熟虑与仁政情怀:“然,大王常教诲臣等,立法非为苛酷,乃为教化。法律条文之外,尚有天理人情。”
“对于百姓日常生活中,因琐事纷争、邻里口角、田土细故而引发的纠纷,若一概以严刑峻法论处,反失敦亲睦邻之本意,亦增官府讼累。因此,刑部大胆创新,将《明律》分为两大部,一为《刑律》,主司惩处盗贼、奸宄、杀人、贪腐等严重危害社稷民生之罪行;二为《民律》,主司调解户婚、田宅、钱债、继承等民间细故事宜,力求公允平和,化干戈为玉帛,促和谐于乡里。”
言毕,步骘转身,向殿外微微颔首示意。早已候命的六名刑部郎中,各自捧着一摞以蓝色绸布包裹、以象牙签条标识卷册的厚重律书,步履沉稳地步入大殿。那书册显然分量不轻,象征着其内容的浩繁与权威。
步骘亲自上前,从最上面取过一部装帧最为精美的《明律》总目提要,而其余五部则由属下分别呈送至政务府、统帅府、监察府属官,以及位列前排的几位重臣案前,供其预览。随后,步骘双手高擎那部总目提要,深深一揖,将其呈递给侍立一旁的殿中御史,由御史转呈至波彦的王案之上。
“大王,”步骘声音带着一丝完成历史使命的激动,“此乃《明律》之精要总目及部分核心卷章。全本共计十二篇,五百余条,涵盖宪政、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诸方面,可谓包罗万象。”
“如今全本已然誊抄完毕,只待明王府、政务府、统帅府、监察府四府会同核验,审阅其条款是否与国策相悖,是否存有疏漏歧义,提出增删修改之意见。待四府核验无误,用印确认后,即可交付印刷坊,以活字印刷之术,大量刊印,颁发至大王治下各郡、各县、各城,乃至重要乡、亭、里。”
他深吸一口气,继续阐述颁行后的规划:“律法既颁,贵在施行,尤贵在知晓。臣已拟定细则,命各地官府接到《明律》后,需组织所属官吏、衙役先行学习,考核通过方可理事。”
“同时,须定期召集乡老、里正、亭长乃至百姓,于城门口、市集处、乡亭公所,由明法吏详细宣讲律法条文,解析案例,务使明国臣民,无论贵贱贤愚,皆能知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何为合法,何为违法。”
“如此,方能真正实现大王所倡导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之宏愿。长此以往,必能使奸邪敛迹,狱讼日稀,百姓各安其业,士农工商各得其所,共享大王治下之太平盛世!”
波彦凝神静听,面露赞许之色,同时伸手缓缓翻开呈递上来的《明律》总目。但见其篇目结构严谨,逻辑层次分明,条目清晰具体。
随意翻阅内里章节,可见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极其明确,对相应刑罚的等级划分细致入微,从笞、杖、徒、流、死五刑的具体适用,到官品抵罪、赎刑条件、自首减等、共同犯罪区分首从、老少残疾恤刑等原则,皆有详尽规定。
民事部分,对于田宅纠纷、借贷利息、婚姻成立与解除、财产继承分割等,也制定了公平合理的调解与裁决准则。整部律法体系严密,考虑周详,既继承了前代律法的严谨,又融入了明国自身的治理理念和对新形势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