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从米饭入手后,林小风立刻开始了行动。他首先将那袋廉价陈米拖到灯光下,抓起一把仔细观察。米粒细碎,颜色暗淡,甚至能看到一些未清理干净的杂质和米虫蛀空的痕迹。
“神之舌”虽然主要作用于味觉,但连带提升的观察力也让他能清晰分辨食材的优劣。这米,别说做出好吃的饭,能煮熟不夹生就算不错了。
“爹,这米不行,必须换。”林小风语气坚决。
林国栋一听就急了:“换?说得轻巧!这米便宜啊!好米多贵你知道不?现在店里哪还有闲钱……”
“钱的问题我来想办法。”林小风打断他,“但这米,绝对不能再用。用这种米,我们永远只能做底层生意,永远别想吸引到像谢知行那样的客人。”
他不由分说,从自己那少得可怜的生活费里(前身攒下来准备买游戏点卡的),凑出了几十块钱,又翻出之前当掉那枚定制勺子换回的钱(他偷偷留了一小部分作为启动资金),塞给王叔:“王叔,麻烦你去最近的粮油市场,买一小袋……不,先买两斤最好的东北五常大米回来,要当年新米,颗粒饱满、晶莹剔透的那种。再买一小瓶纯净水。”
王叔拿着钱,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林国栋。
林国栋看着儿子那执拗的眼神,又想想谢知行留下的名片和店里岌岌可危的现状,最终一跺脚,咬牙道:“听他的!去买!我倒要看看,他能用这金贵米煮出个什么花来!”
王叔这才应声去了。
林国栋抱着胳膊,气呼呼地坐在门口,看着林小风在厨房里忙活。只见林小风先是把那个老旧的电饭锅内胆彻底刷洗了一遍,不留一点水垢和油渍。然后又找出一块全新的、干净的棉布,准备用来擦拭和覆盖。
“瞎讲究!”林国栋低声嘟囔。
不一会儿,王叔带着一小袋米和一瓶纯净水回来了。林小风接过米袋,打开,一股极其清淡的、属于新米的自然香气飘散出来。米粒果然饱满晶莹,如同小小的玉珠。
“嗯,虽然还不是顶级,但勉强够用了。”林小风点了点头。
接下来,就是林小风的“表演”时间。
他取来一个干净的盆,将米倒入。他没有像寻常那样直接开水龙头冲洗,而是倒入适量的纯净水,用手极其轻柔地、快速地搅动了几下。
“淘米不是搓米!”他一边操作,一边对旁边看傻眼的林国栋和王叔解释道,“目的是洗去表面的灰尘和杂质,而不是把米粒表面的营养成分和淀粉层都搓掉。动作要快,水量要足,搅动两三次,水变清即可。像以前那样反复搓洗,煮出来的米饭会失去粘性和光泽,口感发渣。”
林国栋:“……” 洗个米还有这么多讲究?
倒掉淘米水,林小风再次加入纯净水,水量刚好没过米粒约一指节高度。
“这是浸泡。让米粒充分吸收水分,在加热时能均匀糊化,减少夹生饭的概率。”他看了看时间,“现在室温大概二十度,浸泡三十分钟正好。水温不同,浸泡时间也要调整。”
林国栋和王叔像听天书一样。
三十分钟后,林小风将浸泡好的米和水一起倒入电饭锅内胆。他并没有立刻盖上盖子煮,而是又滴入了两滴食用油。
“加一点点油,可以让煮出来的米饭更加光泽油亮,颗粒分明,而且能防止粘锅。”
然后,他盖上盖子,按下煮饭键。
“这就完了?”林国栋忍不住问道,“不就是泡了泡,加了点油吗?能有多大区别?”
“还没完。”林小风摇摇头,神情专注地盯着电饭锅的指示灯,“最重要的,是焖。”
当电饭锅的指示灯跳到保温状态时,林小风并没有立刻打开锅盖。他阻止了想要上前查看的王叔。
“别动!现在打开,锅内的温度和蒸汽会瞬间流失,米饭表面会变得湿黏,影响口感。”他拿出手机,开始计时,“需要利用锅体的余温,再焖十五分钟。这个过程叫做‘醒饭’或‘焐饭’,能让米粒内部的水分和热度分布更加均匀,口感达到最佳。”
林国栋和王叔彻底无语了。煮个饭,又是泡又是油又是焖的,这比炒个菜还费劲!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厨房里异常安静,只有电饭锅保温时发出的微弱“嗡嗡”声。
渐渐地,一股难以言喻的、纯粹而温暖的米香味,开始从电饭锅的排气孔中丝丝缕缕地渗透出来。那香气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米饭的香味,它更清甜,更醇厚,带着阳光和土地的气息,仿佛能勾起人内心深处最原始的、对于食物的渴望。
林国栋不自觉地吸了吸鼻子,喉结滚动了一下。王叔也瞪大了眼睛,喃喃道:“这……这米饭咋这么香呢?”
连在店里角落里打盹的老猫,都抬起头,朝着电饭锅的方向“喵”了一声。
终于,十五分钟到了。林小风深吸一口气,如同进行某种神圣的仪式,缓缓揭开了电饭锅的锅盖。
“哗——” 一股更加浓郁、饱满的白色蒸汽腾空而起,带着那股诱人的米香,瞬间充满了整个狭小的厨房。
蒸汽散去,锅内的景象呈现在三人面前。
一粒粒米饭洁白晶莹,饱满而富有光泽,如同珍珠般紧密又独立地簇拥在一起。没有一丝糊底,没有一块夹生,整体呈现出一种完美的、蓬松又湿润的状态。
仅仅是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
林小风用饭勺轻轻将米饭打散,米粒之间轻易地分离开来,q弹而柔软。他盛了三小碗,递给林国栋和王叔,自己也留了一碗。
“尝尝看。”他的语气带着一丝自信和期待。
林国栋将信将疑地接过碗,看着碗里这碗堪称“艺术品”的米饭,犹豫了一下,夹起一筷子送入口中。
米粒入口,温热适中。牙齿轻轻一咬,一种极致的软糯q弹感传来,伴随着淀粉被恰到好处糊化后产生的甘甜,瞬间在口腔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纯粹到极致的米香,没有任何杂味,只有粮食最本真的甘美。咀嚼之间,仿佛能感受到阳光、雨露和土地孕育的生命力。
简单,却直击灵魂。
林国栋愣住了,他呆呆地咀嚼着,甚至忘了吞咽。他活了半辈子,吃了无数碗米饭,从未想过,一碗白饭,竟然能好吃到这种程度!不需要任何菜肴,光是这碗饭本身,就足以让人感到满足和幸福。
王叔更是夸张,他狼吞虎咽地扒了几口,然后看着空了一半的碗,眼眶竟然有些发红:“俺……俺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饭……这,这才是人吃的饭啊!”
林小风自己也尝了一口。在“神之舌”的解析下,这碗饭的每一个优点都被放大:含水量完美,糊化度高达98%,支链淀粉与直链淀粉比例协调,产生了最佳的口感和甜度……虽然距离他前世用顶级越光米和专用土锅烹制的“银饭”还有差距,但在这个条件下,已经是超水平发挥,堪称奇迹了。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基础,打好了!
就在这时,店门口的风铃再次响起。
一个穿着跨栏背心、大裤衩,摇着蒲扇,趿拉着拖鞋的胖老头探进头来,鼻子使劲嗅了嗅,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
“哎哟我去!老林!你家今天煮的啥玩意儿?咋这么香呢?隔老远就把我这馋虫勾出来了!是炖了肉还是熬了汤?快给我来一碗!”
来人正是隔壁烧烤摊的摊主,老王。他本是闲着无聊过来串门,却被这前所未有的米饭香气给硬生生“勾”了进来。
林小风看着老王那好奇又渴望的眼神,心中一动,与父亲交换了一个眼神。
第一位被“米饭”吸引而来的“重要客人”,这不就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