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乐瑜是被窗外的操练声吵醒的。
窗外天刚蒙蒙亮,军绿色的身影在操场上列队奔跑,脚步声踏得地面咚咚响,其中最沉稳的那道身影,不用看也知道是陆战霆——她名义上的丈夫,这本书里设定的“糙汉战神”,也是她穿书后错嫁的对象。
她裹着被子坐起来,指尖还残留着昨晚的温度。陆战霆的手掌总是带着厚茧,却会在夜里小心翼翼地替她掖好被角,动作笨得像头学飞的熊,偏生她昨晚吓得做了噩梦,抓着他的胳膊哭了半宿,他就那么僵着身子任她抓,直到天光泛白才轻手轻脚地起床出操。
“醒了?”门口传来低沉的嗓音,陆战霆穿着汗湿的作训服,领口敞开着,古铜色的皮肤淌着汗珠,手里端着个搪瓷碗,“炊事班刚熬的小米粥,放了糖。”
温乐瑜看着他臂弯里若隐若现的刀疤——书里说这是他在边境执行任务时留下的,差点废了整条胳膊。她心里一紧,光着脚就跑过去,踮脚想替他擦汗,却被他伸手按住后颈,稳稳托住:“地上凉。”
他掌心的温度烫得她脖子发颤,她小声嘟囔:“你也别着凉……”话没说完就被他塞了个温热的鸡蛋,壳已经剥得干干净净,连一点碎皮都没留。
“吃完再睡会儿,今天不用上工。”他声音放得很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转身要走时又回头,“锅里温着馒头,别吃凉的。”
温乐瑜看着他消失在门口的背影,指尖捏着温热的鸡蛋,突然想起穿书第一天——她被原主记忆里“家暴酗酒”的设定吓破了胆,见了陆战霆就躲,结果被他堵在柴房,他大手按着门框,黑着脸问:“怕我?”
那时候她哪敢说不怕,抖着嗓子点头,却被他闷笑一声揉了头发:“别怕,我不打人。”
现在想来,这人哪有书里写的“糙汉”那么简单,分明是个外冷内热的闷葫芦。
正愣神,院门外传来一阵咋咋呼呼的吵闹,不用问也知道是她闺蜜林薇薇和小叔子陆战野。
“陆战野你给我站住!把我晾衣绳扯断了还想跑?”林薇薇的大嗓门穿透院墙,伴随着木板断裂的脆响,温乐瑜赶紧披件外套跑出去,正看见林薇薇单手拎着陆战野的后领,把人像拎小鸡似的提在半空——这位“怪力大小姐”穿书后完全没藏着掖着,昨天还把生产队的石碾子掀了,就为了抢最后一袋精面粉。
“我那不是故意的!”陆战野在半空扑腾,头发被扯得像鸡窝,“谁让你把衣服晾在我院墙上?再说了,不就根破绳子吗,我赔你就是!”
“赔?你知道那绳子是我好不容易从供销社换的尼龙绳吗?”林薇薇手一甩,把陆战野扔在柴垛上,拍了拍手,看见温乐瑜出来,立刻切换成委屈脸,“乐瑜你看他!昨天还偷我藏的桃酥,今天又毁我东西!”
温乐瑜正想劝,就见陆战野从柴垛上爬起来,梗着脖子喊:“谁偷了?那是你自己放灶台上的!再说了,我媳妇儿力气大,赔你十根绳子都行!”
这话刚说完,他就被一记眼刀钉在原地——陆战霆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门口,作训服的扣子扣到最顶颗,下颌线绷得死紧,看陆战野的眼神像在看块欠揍的石头。
“哥……”陆战野瞬间怂了,挠着头往林薇薇身后躲,“我跟薇薇闹着玩呢。”
林薇薇却不吃这一套,叉着腰哼了声:“谁跟你闹着玩?今天不把绳子赔给我,我就拆了你那破自行车!”
“你敢!”陆战野炸毛,“那是我好不容易攒钱买的!”
“你看我敢不敢!”林薇薇说着就要去搬院里的锄头,被温乐瑜一把拉住。
“别闹了,”温乐瑜轻声劝,“我那儿还有半根尼龙绳,先给你接上用?”
“不行!”林薇薇和陆战野异口同声,说完又互相瞪了一眼。
陆战霆突然开口,声音沉得像闷雷:“陆战野,去供销社买五米尼龙绳,记我账上。”顿了顿,又补了句,“再买两斤桃酥,给林薇薇赔罪。”
陆战野不情不愿地应了,磨磨蹭蹭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喊:“买就买!但我跟你们说,我媳妇儿昨天帮王大爷抬水缸,一口气抬了三趟!村头李寡妇都夸她能干!”
林薇薇脸一红,抓起扫帚就扔过去:“闭嘴!”
陆战野笑着躲开,跑远了还在喊:“我媳妇儿力大如牛,一掌能劈碎十块砖头!厉害吧——”
温乐瑜看着林薇薇气红的脸,忍不住笑了。想起刚穿来时,两人发现错嫁的乌龙,在被窝里哭了半宿——书里原主嫁给哥哥陆战霆,因为胆小懦弱,被恶婆婆磋磨致死;而林薇薇本该嫁的弟弟陆战野是个混不吝,原主闺蜜嫁给她后,被连带下乡当知青,病死在异乡。
“哭有啥用?”当时林薇薇抹掉眼泪,眼里闪着狠劲,“书里写的是原主,不是咱们!陆战野那混球我来收拾,恶婆婆你别管,看我怎么治她!”
后来的事温乐瑜记得清楚——婆婆第一次刁难她,让她天不亮就去挑水,林薇薇直接把水桶劈成了两半,叉着腰说:“妈,不是我说你,家里俩壮劳力,让个姑娘家挑水,传出去不怕人笑陆家教养差?”气得婆婆半天说不出话。
而陆战霆,这个本该对原主冷漠的糙汉,却在她被刁难时,默默把水缸挑满;在她被村里小孩嘲笑“城里来的娇小姐”时,不动声色地把那几个小孩的裤脚扎在一起,让他们摔了个屁股墩。
“在想啥?”陆战霆的声音拉回她的思绪,他不知什么时候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蓝布褂子,手里拿着个红布包,“给你的。”
温乐瑜接过来打开,里面是块碎花布料,摸起来滑溜溜的,是现在最时兴的的确良。
“昨天去镇上买的,”他难得有点不自在,耳尖发红,“看你总穿灰扑扑的,衬得脸太白了。”
温乐瑜心里一暖,刚想说谢谢,就见林薇薇凑过来,手里举着个亮闪闪的东西——是块上海牌手表,表带还缠着红绳。
“陆战野那混球送的,”林薇薇嘴上嫌弃,嘴角却翘得老高,“说啥‘我媳妇儿就得戴最好的’,切,谁稀罕。”
话刚说完,院门外传来陆战野的大嗓门:“薇薇!我给你买了桃酥!还有供销社新来的雪花膏!你试试,比城里的还香!”
林薇薇脸一红,拎着手表就往屋里跑,嘴里嘟囔着“谁要他的东西”。
温乐瑜看着她的背影,又看看身边陆战霆紧绷的侧脸,突然觉得这错嫁的乌龙,或许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陆战霆见她笑,也跟着咧了咧嘴,露出点憨厚的样子:“笑啥?”
“没什么,”温乐瑜踮脚,飞快地在他脸颊亲了一下,然后红着脸跑回屋,“粥……粥我会喝完的!”
陆战霆愣在原地,手抚上被亲过的地方,半天没动,直到远处传来操练的号角声,才猛地回神,耳根红得能滴出血来,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
院墙外,陆战野还在跟人炫耀:“我媳妇儿昨天抬水缸,比我哥还快!厉害吧?”
屋里,温乐瑜咬着馒头,听着外面的吵闹,看着窗台上陆战霆偷偷放的、用布包好的红糖块,突然觉得,这本书的结局,好像早就被她们改得面目全非了。
那些早死的命运,下乡的苦日子,似乎都变成了远处的云烟,眼前只有糙汉的温柔,闺蜜的咋咋呼呼,和混不吝小叔子藏不住的炫耀。
这样的日子,甜得像刚熬好的小米粥,暖乎乎的,熨帖了所有胆怯与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