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方莹莹和林艺在牢里那叫一个水深火热,杨中伟以及他的手下特别不待见这俩人。
他都觉得方莹莹那天是不是中邪疯魔了?居然水灵灵就承认了自己亲爹放高利贷,他要是方莹莹亲爹恐怕都恨不得没她这个女儿。
每日送菜送饭给方莹莹时,方莹莹每次都吵着闹着要见她亲爹,杨中伟当然不肯了,他可不能破坏李逢春的大计。
他跟李逢春才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当然方莹莹的饭菜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全都是馊掉的玩意儿,在杨中伟眼里,除了钱和权,也就只有美人能吸引他一点。
方莹莹又是烂脸又是一身臭味,杨中伟怎么可能会待见她?
……
至于林艺,因为偷盗他人财物,还有下药证据确凿,也是她自己承认的,顺藤摸瓜也找到了她买药的卖家,一起关起来了。
她可没钱,盛挽也没谅解,一码归一码,林艺给方莹莹下药可是真的对方莹莹造成伤害了的,林艺家就是养点鸡糊口罢了,家里还有两个弟弟,可没钱赔。
她出事后她父母巴不得没有过她这个女儿,急忙撇清关系,所以林艺也只能坐牢。
——————
李逢春解决完周管家的事就去找盛挽了,只是出来办事的这两个小时不见,他就很想盛挽。
盛挽刚好从图书馆里出来,李逢春就来接她了,但看到盛挽身边有一个很碍眼的人。
“你怎么在这?”
绵绵:“图书馆是你家啊!管的真宽!”
盛挽推了推绵绵的手,仿佛在说你可别惹李逢春,到时候推可说不准李逢春会对绵绵做什么。
绵绵又补充道:“阿挽一个人我担心她,所以来陪着她。”
李逢春不耐烦的瞥了绵绵一眼,阿挽还在,他不想让阿挽看见他发脾气的一面。
“嗯,现在我来了,你走吧。”
绵绵:“???”
ber?用完就丢啊?
李逢春不再管绵绵,接过盛挽手里的书,笑盈盈道:“阿挽我来接你回家。”
“嗯…”
盛挽靠近李逢春,在他身上嗅了嗅:“你去哪里了?身上怎么有股气味?”
李逢春遮遮掩掩:“没,没有啊?可能的烟味,你不喜欢我以后少抽。”
盛挽淡淡点头,突然看到他的手上有伤口:“手怎么了?”
“哦,就跟别人起了点冲突,打起来了。”
盛挽好奇问道:“谁敢惹你呀?打架打赢了吗?还有别的地方受伤吗?”
“就是有人不长眼。”
李逢春又黏黏糊糊贴着盛挽:“打赢了,除了手上没有受伤,阿挽我们快回去吧。”
“嗯,回去给你上药~”
“阿挽真好。”
绵绵看着这俩人装模作样感觉这俩人真适合去演戏,奥斯卡影帝影后毋庸置疑!
盛挽清楚得很,李逢春是威逼周管家去了,而李逢春,则是怕盛挽知道他利用周管家去骗方家的钱,所以瞒着。
俩人走后绵绵还站在原地:“???”
这就把他丢下了?不管他啦!
他要画圈圈诅咒李逢春!明明他跟阿挽好好的!李逢春一来,他的主银就不要他了!!!
——————
回到出租屋,盛挽就给李逢春上药,李逢春开心极了,这受伤很值,阿挽还给他上药,很温油~
盛挽见李逢春傻笑,有感而发的觉得李逢春怎么那么不值钱?
“你傻了?受伤还有心情笑?”
“没傻,只是难得见阿挽这么温柔。”
盛挽纳闷道:“我对你很凶吗?”
“凶……”
“特别是晚上,我想抱着阿挽睡觉,阿挽嫌热,每次都打他的手,明明我都没做什么。”
盛挽想起一句话,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话是真的,看着李逢春委屈控诉她的模样她都觉得有点愧疚了。
“可是真的很热嘛!”
李逢春想了想也是:“阿挽。”
“嗯?”
“要不我们买个房子吧?”
“我再买个大空调!这样你以后就不会热了。”
李逢春已经去了解了一下空调这玩意,比风扇凉快的多,就是贵了点,但是他愿意给阿挽花钱,让她舒舒服服的~
盛挽想了想,这个年代空调刚出也不便宜呢,她也想买来着,但看着李逢春给她花钱还挺开心的,也就没说。
“好呀~等方家的事过去再说吧~不差这几天。”
“好~就快了。”
——————
周管家回到方家以后就说了李逢春的要求,谎称杨中伟那边狮子大开口要十万块才行,毕竟方家涉及高利贷,还有逼死人的这件事情可不小。
盛挽那,几万块只能私了一个绑架案,还得花钱,当然,是他修饰过的,他现在不想帮李逢春也得帮!谁让他儿子在李逢春手里。
当年那对夫妻的惨案,他也参与其中,报应,都是报应啊!
方振听到方管家转述的要求气不打一处来,才给了五万给李逢春投资,投资需要一段时间回流,也有风险,因为方莹莹的事,他又拿了几万给李逢春,让李逢春帮忙摆平。
谁知道几万块钱只能盛挽退步绑架案的事,还有偷设计稿的事,还有让杨中伟从中操作让方家洗清高利贷的事情。
他还要再给十几万!这让他怎么拿的出来?
而且闹的满城风雨的,他必须得赶紧想办法,否则警察真去查了几年前的事情,万一还牵扯多年前他入室抢劫的案子,那方家就真完蛋了!
方振想去求证杨中伟,毕竟十万块可不是小钱,谁料杨中伟以这件事牵扯众多,他不能私下见人而拒绝了方振。
但给了悄悄话让方振跟李逢春联系。
杨中伟也没有说假话,这件事闹的可不小,要是证据足够谁来了都不好使,私下见方振?他怕是疯了吧?现在上头可查的严!
他知道李逢春有本事,没想到李逢春居然把事情闹得那么大,都查到了十几年前的一些案子上去了,就连他都不是特别清楚。
他只想靠着李逢春,从中捞点钱再升个官,然后再回基隆做个地头蛇,生活岂不是有滋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