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旺化工案二审宣判的前一天,省高法十七楼的小会议室灯火通明。墙上时钟指向晚上十点,椭圆形会议桌边坐着七个人——民四庭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以及应召前来提供专业意见的四位专家:省环科院副院长、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省司法鉴定中心技术总监,还有苏清越。
这是赵明提出的“专家论证会”。在三份鉴定报告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他想在宣判前最后一次听取专业意见。
“各位专家,时间紧张,我们直奔主题。”赵明开门见山,“明天上午九点宣判,合议庭已经形成了初步意见。但在下判前,我们想最后确认几个技术问题。”
他打开投影,三份报告的结论对比表出现在幕布上。
“第一个问题:污染范围的认定。为什么会有七百米的差异?”
省环科院副院长先开口:“我们是基于现场踏勘和扩散模型计算的。考虑了地下水流向、土壤渗透性、污染物迁移速率。鑫旺化工厂区地势较低,雨季时污染会随地表径流扩散。”
地大教授补充:“我们做了示踪实验,用无害染料模拟污染物迁移,实测扩散距离确实超过一千米。”
司法鉴定中心的技术总监推了推眼镜:“我们的评估主要依据环保局历史监测数据。数据显示,过去三年鑫旺化工周边三百米外的监测点,污染物浓度都在标准限值以下。”
“但如果监测点布置不合理呢?”省环科院副院长反问,“我们检查了监测点的位置,都在上风向或远离污染源的地方。这就像在干净的屋子里测空气质量,然后说整个城市空气都好。”
会议室里气氛有些紧张。
赵明抬手示意:“第二个问题: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评估。为什么从三百二十万到八十万,差距这么大?”
这一次,三位专家都沉默了。
苏清越翻开笔记本:“我研究了三家的评估方法。省环科院采用的是‘替代成本法’——计算修复到污染前状态需要的费用。地大采用的是‘价值损失法’——计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市场价值损失。而中环……”
她顿了顿:“中环采用的是‘主观评估法’,主要依据专家经验打分。这种方法在学术上争议很大,因为没有客观标准。”
“但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司法鉴定中心的技术总监说,“环境损害评估不是纯科学,要考虑现实可行性。你算出再高的损失,企业赔不起,最后还是执行不了。”
“所以就应该低估?”省环科院副院长皱眉,“那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在哪里?”
“意义在推动整改,不在惩罚。”技术总监针锋相对,“鑫旺化工已经投了三千万改造设备,这比任何赔偿都有价值。”
眼看争论又要升级,赵明再次打断:“第三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各位认为,这个案子里,惩罚性赔偿该不该支持?如果支持,多少合适?”
这个问题让会议室彻底安静下来。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的制度,我国引入时间不长,实践中争议极大。支持者认为这是遏制恶性污染的必要手段,反对者认为这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营商环境。
地大教授先开口:“从法律上讲,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鑫旺化工偷排暗管,明显是故意。从功能上讲,惩罚性赔偿要起到惩戒和预防作用。如果只是赔修复费用,企业可能觉得违法成本不高,以后还会再犯。”
“但企业已经整改了。”技术总监说,“预防的目的已经部分实现。而且惩罚性赔偿会让企业背上沉重负担,可能影响几百人就业。”
“就业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省环科院副院长声音提高,“如果每个污染企业都说‘我解决了就业’,那环境还怎么保护?”
赵明看向一直没说话的苏清越:“小苏,你的看法呢?”
苏清越放下笔。她知道,这个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价值判断问题。
“我研究过最高法发布的所有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案例。”她缓缓开口,“在支持惩罚性赔偿的案例中,法院考量的核心因素有三个:一是侵权人主观恶性大小,二是损害后果严重程度,三是侵权人事后态度。”
她调出准备好的案例摘要:“鑫旺化工的偷排行为持续了两年,期间曾被行政处罚三次但仍不改正,这属于主观恶性大。污染导致周边十几户村民饮用水安全受影响,农作物减产,这属于损害后果严重。至于事后态度……”
她顿了顿:“企业确实投入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最近仍有超标排放。而且,在诉讼过程中,企业试图通过‘先进企业’称号来影响司法,这不能算真诚悔改。”
“所以你认为该支持惩罚性赔偿?”
“该支持。”苏清越说得坚定,“但数额要合理。我建议采用‘比例原则’——惩罚性赔偿数额应该与直接损失、侵权人获利、主观恶性、支付能力等因素成比例。既不能过高导致企业无法承受,也不能过低失去惩戒作用。”
“具体多少合适?”
苏清越调出一组数据:“我统计了全国类似案例。对于恶意偷排造成饮用水污染的案件,惩罚性赔偿通常是直接修复费用的0.5到1.5倍。考虑到鑫旺化工有整改行为,但整改不彻底,建议取中位数——一倍。”
会议室里响起计算器的按键声。如果按省环科院的直接修复费用八百五十万计算,惩罚性赔偿就是八百五十万,加上服务功能损失三百二十万,总赔偿额将超过两千万。
“这个数额,企业承受得起吗?”有人问。
“根据公开的财务数据,鑫旺化工去年净利润四千八百万。”苏清越说,“两千万的赔偿会影响利润,但不会导致破产。而且可以分期支付,或者用替代性修复抵扣部分赔偿。”
论证会持续到凌晨一点。送走专家后,赵明叫住苏清越。
“小苏,你留下来,我们聊聊。”
两人回到会议室。窗外,城市的灯火稀疏了许多,只有主干道的路灯还亮着。
“你刚才说的,合议庭其实都考虑过。”赵明点了支烟,“但现实比理论复杂。你知道吗?今天下午,区里主要领导亲自给我打电话,说这个案子关系到‘地方稳定’。”
苏清越心里一沉:“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判太重,企业可能真的会裁员,甚至停产。几百个工人失业,对云湖区不是小事。”赵明吐出一口烟,“区里希望法院‘酌情考虑’。”
“那法律呢?环境呢?清水湾的村民呢?”
“都在考虑范围内。”赵明苦笑,“法官判案,不能只考虑法律条文,还要考虑社会效果。这就是司法的现实。”
苏清越沉默了。她知道赵明说得对,但这种“现实”让她感到无力。
“赵庭长,如果因为这个案子,让其他污染企业觉得‘只要解决就业就可以污染’,那以后环境还怎么保护?”
“所以平衡很难。”赵明掐灭烟,“但小苏,我要告诉你,合议庭的初步意见,是支持惩罚性赔偿。”
苏清越抬起头。
“数额可能达不到你建议的那么高,但一定会判。”赵明看着她,“这是我们能守住的底线。环境司法如果连恶意偷排都不敢重判,那就真的失去意义了。”
“那区里的压力……”
“法院依法独立审判。”赵明站起身,“这句话不是空话。省高法的法官,如果连一个区里的压力都顶不住,还谈什么司法权威?”
这话说得很平静,但有一种力量。
苏清越也站起来:“赵庭长,我能问个问题吗?”
“问吧。”
“您当年为什么选择当环境法官?”
赵明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父亲是环保局的工程师,小时候常带我去河边采样。那时候东江的水很清,能看见鱼。后来我上大学时,有一次回家,发现河变黑了,鱼死了。我就想,总得有人为这些不会说话的鱼和河做点什么吧。”
他走到窗前,看着夜色中的城市:“当了二十多年法官,办了几百个环境案子。有时候赢,有时候输,有时候判了也执行不了。但每次看到污染企业被处罚,看到受损的环境开始修复,就觉得还有希望。”
苏清越看着他的背影。这个平时严肃的庭长,此刻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出一种少见的柔和。
“小苏,你还年轻,未来的路很长。”赵明转过身,“环境司法这条路,不好走。会有压力,会有诱惑,会有挫败。但只要你记住为什么出发,就能一直走下去。”
“我会记住的。”
离开会议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走廊里很安静,只有安全出口的绿灯发着幽暗的光。
苏清越走到自己的办公室门口,却没有进去。她继续往前走,来到十七楼的落地窗前。
窗外,整个城市都在沉睡。远处,东江像一条黑色的绸带,静静流淌。江对岸的工厂区还有几盏灯亮着,不知道是不是在偷排。
她想起清水湾的王大姐,想起那个浑浊的水杯,想起孩子身上的红疹。
也想起鑫旺化工厂区那些穿着工装的工人,他们可能并不知道企业污染,只是在为生计奔波。
还想起法律条文,想起证据规则,想起司法程序。
所有这些,都要在一个判决里找到平衡。这个平衡点在哪里?没有人能给出标准答案。只能靠法官的专业、良知和对正义的理解,一点点去摸索。
手机震动,是周维发来的:“还没睡?”
“刚开完会。你呢?”
“在写案件报告。”周维发来一张照片——桌上堆满了卷宗,电脑屏幕还亮着,“那个国企老总的案子,终于查实了。境外账户,三千万。”
“恭喜。”
“没什么可恭喜的,只是完成工作。”周维说,“清越,你们明天宣判?”
“嗯。”
“压力大吗?”
苏清越想了想,回复:“大。但赵庭长说,这是能守住的底线。”
“那就守住。”周维很快回复,“法治就是这样,一点一点,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守住底线。守住了,阵地就在;守不住,就后退了。”
“嗯。”
“早点休息。明天,我等你消息。”
关了手机,苏清越最后看了一眼窗外。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
几个小时后,她将见证一个重要的判决。这个判决可能改变不了太多,但至少,能让污染者付出代价,能让受害者看到希望,能让后来者知道——法律不是摆设,正义不会缺席。
这就够了。
她走回办公室,关上门。在沙发上躺下时,她想,等这个案子结束,要好好推进平台建设项目。那个项目如果能做成,将来环境损害鉴定会更科学、更规范、更公正。
一件一件做,一点一点推。法治的进步,就是这样实现的。
窗外,天亮了。第一缕晨光穿透云层,照在省高法大楼的玻璃幕墙上,反射出金色的光芒。
新的一天,新的战斗,新的希望。
而她,已经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