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丰年在建议书中言之凿凿:“虽然那位凭借功夫打入阿妹影坛的年轻人尚且年幼,但他已是‘问一片叶子’的入室弟子。”
“借助天幕透露的未来信息,此二人在香港声名鹊起。”
“拍摄此片既能笼络此二人,亦可收拢港人民心,实为一举两得之策。”
看他话说得冠冕堂皇,先生妻子便按程序让粤省的相关部门去核查背景。
不查不知道,一查之下,真相让她气得冷笑连连。
在她所处的这个时代,档案资料保存完好,那位被推荐人在特殊历史时期的不光彩行径,白纸黑字,记录得清清楚楚。
与后世因其商业价值而被资本刻意洗白、资料湮没的情况截然不同。
罕见!
大罕见!
她心中怒意翻涌,思考着如何处置。
是直接按程序举报,还是另寻他法?
是夜,她翻看史书,心生一计,决定来一招“登报示众”。
两日后,一份排版奇特的报纸出现在了市民面前。
在最重要的版面上,右边详细介绍咏春拳以及贺丰年力荐的那位主角的“传奇生平”。
左边同等篇幅,则赫然列着蔡李佛拳始祖馆和分馆在反清、反帝、抗倭中做出的实实在在的贡献。
一左一右,对比鲜明,极具冲击力。
读者们拿到报纸,无不愕然,反复确认是否排版出错。
当看到版面下方一行小字注明“此提议由某地贺丰年推荐”时,百姓的怒火瞬间被点燃了。
贺丰年办公的地点很快被闻讯而来的百姓围得水泄不通。
他见势不妙,仓皇从后门溜走。
其领导被迫出面,向百姓保证会“严肃调查,从严处理”,才勉强平息了众怒。
内部的初步调查结论很快出炉:贺丰年属于“好心办了坏事”。
他不了解真实历史,仅依据天幕评论区的片面之词就急功近利地提议,属于能力问题,予以批评、降职、写检讨处理。
领导本想就此大事化小,毕竟天南地北,信息不畅,犯错情有可原,没必要上升为“思想问题”。
但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感觉被糊弄了,这口恶气难以咽下。
然而苦于没有证据,一口恶气又无处发泄。
这时,点子王想出了一个歪招: 举报贺丰年贪污。
“啊?你亲眼看到他贪了?”
“没有啊。”
“那你这是诬告啊!”
“他都敢推荐这种大罕见了,别的坏事能少得了?要是查不出来,我认罪伏法!该判几年判几年!”
谁知,这歪打正着,竟真从贺丰年家中搜出了十条小黄鱼!
点子王自己也傻眼了,没想到贺丰年真有问题,而且数额不小。
他秉持着朴素的法治观念,立刻前去自首,强调自己本是诬告,绝不能助长“莫须有”举报的风气。
这个案子顿时成了烫手山芋,主观上是诬告,客观上却立了功。
案件被层层上报,最终摆在了顺天府的董老的案头。
经审议,董老做出判决:点子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缓刑期间,他必须在周末到法院学习法律,并跟随宣讲员深入基层,以身说法,普及法律知识。
点子王对这个判决心服口服,只是临走时嬉皮笑脸地问了一句:“董老,我这种案子算是头一遭吧?”
“能不能上报纸头版头条,让全国都知道一下?”
董老被他气笑了,笑骂道:“你想得美!赶紧走,再不走老夫可要躺地上讹你了!”
点子王一脸沮丧地转身,却听见董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头版头条就别想了,但在中缝给你留条简讯的地方,还是有的。”
点子王顿时眉开眼笑:“嘿嘿,谢谢董老!”
“我要买十份报纸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