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程凡的解释,斩月只有一种反应,那就是目瞪口呆,此刻的她正愣愣盯着程凡,心里泛起惊涛骇浪。
这家伙的脑子是怎么长的?连如此细小的线索都能发现并推理出答案,虽然只是个人猜测,但却说的好有道理,她竟挑不出任何毛病。
“斩月你怎么了?”见对方愣愣盯着自己,程凡不由好奇问道。
“额?啊,没,没什么。”回神后,斩月当即面露恍然,“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干尸鬼确实有伪装变化的能力,但却做不到随意变化,变化前需吞噬心脏,吞噬掉谁的心脏干尸鬼才能变成谁?”
“嗯,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得到程凡肯定,果然,斩月表情再变,“可就算如此,干尸鬼终究能变化伪装,这对咱们是个巨大的威胁,必须想办法应对啊。”
顿了顿,斩月话锋一转,“我是指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闻言,程凡露出了复杂表情,故而摸着下巴迟疑应道:“首先这事肯定要通知其他人,至于咱们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程凡不由苦笑,“说实话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在人类面前干尸鬼基本是无敌的,就算咱们已经洞悉了他的所有能力,咱们也拿他毫无办法。”
其实程凡的意思很简单,那就是明确指出鬼与执行者之间的不对等,考虑到任务平衡,诅咒固然限制了干尸鬼,导致其既有实体又有缺陷,缺陷自然是指干尸鬼无法像寻常鬼物那样飞天遁地,飘忽不定,要想找执行者就只能以类似人类的方式进行追击,可哪怕是这样,干尸鬼的剩余能力仍足够让执行者绝望了,尤其是那最为棘手的感知能力,只要有这一能力在,执行者就相当于藏无可藏,不管躲哪里,都能被干尸鬼探测到,也幸亏这次的任务区域并不算小,整整一座城市的面积,加之城市环境颇为复杂,所以严格来讲咱们还是有一定生存希望的。
说到这里,见斩月也隐隐露出担忧表情,最终,程凡满脸无奈做出总结,“除非找到本场任务的生路,否则就目前而言,咱们只能以不停移动的方式拖延时间。”.
夜晚在时间的流逝下悄然结束,不知不觉间,天空现已放亮,清晨正式降临,道路中除行人渐多外位于街边两侧的各类食摊亦纷纷开店营业。
黑夜散去,大地复苏,繁华的都市如往日般重归喧闹恢复以往,确实,普通的环境,普通的一天,至少对一般市民而言今日和以往毫无区别,可对于张勇来说今日仍是充满危险的一天。
“呼!呼!呼!”
此时此刻,某路边花坛旁,满身是汗的张勇就这样在过往行人的注视下靠坐休息,感觉就好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似的,整个人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累,非常累,哪怕喘息良久,实则仍无法将疲惫感彻底去除,看到这里可能有人要问了,那就是张勇之前经历了什么?为何现在如此狼狈?答案很简单,简单到两个字即可形容,那就逃窜。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自打昨晚逃离工厂,张勇就彻底和众人分散了,他找不到程凡,找不到唐璇,其他人也纷纷在混乱中不见踪影,只是在恐惧压迫下沿着街区一路狂奔,直到体能近乎耗尽,他才不得不找个角落停下休息,期间他收到了唐璇发来的短信通知,定睛一看,才发现唐璇竟打算以消磨时间的方式完成任务,当然了,也不能说唐璇的决定有问题,毕竟这场任务仅有两天,若是运气够好,执行者还是有希望撑到任务结束的,不过……
相比于唐璇,张勇还是更加相信和自己关系更好的程凡,再加之程凡也有一颗不输唐璇的聪明大脑,所以很自然的,刚一看过短信,他便果断联系了程凡,而程凡也不愧是程凡,电话接通后,对方就直接告诉了他大量和干尸鬼有关的消息,其中最让他感到害怕的亦恰恰是感知能力,根据程凡所言,干尸鬼能够以媲美雷达探测的方式寻找执行者所在方位,得知此事,张勇顿觉毛骨悚然,除自己害怕外,他还替程凡担心,毕竟干尸鬼到底有多厉害他可是亲身体验过!
那鬼东西不仅能以违反物理定律的方式倒站房顶,力量还大的吓人,居然能轻易碾压本就力量奇大的自己,此外,干尸鬼还杀不死,竟能免疫物理伤害,可想而知,被这么一只逆天鬼物追杀,程凡的处境可想而知,考虑到对方安全,张勇一开始是打算和程凡汇合的,目的就是要贴身保护,不料程凡却表示拒绝,观点则和唐璇一样,在明知干尸鬼只有一个且对方也只能以类似人类的方式寻找执行者的情况下,分散确实强于聚集,至少在没找到生路前,团队分散是目前最好的应对手段,更何况,通话期间,他发现斩月和程凡在一起。
自打得知斩月在程凡身边后,张勇便不再坚持了,原因?原因太简单了,因为斩月的身手比他更好!
事实上早在他首次与斩月交手时,他就深刻意识到对方武力在他之上,且高的还不是一星半点,哪怕他豁出命来也只能和对方打个三七开,有斩月在身边,至少理论上要比他更有能力保护程凡。.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确认程凡和唐璇的观点完全一样后,随后时间里,张勇就正式进入了移动模式,开始在市区盲目乱窜,不断转移自身位置,此外,为了节省体力,在途径某居民小区时,他还在车棚偷了辆电动车,至此骑着电车四处移动,过了大概两小时,也就是时间临近清晨的时候,他再次收到了手机短信,只不过这次却是程凡发来的,且相比于唐璇那次的内容简短,程凡的信息内容颇多,不仅重复了之前对他说的那些消息,末尾还额外添加一个惊人消息,那就是干尸鬼有伪装能力,只要谁的心脏被吞,干尸鬼就能变成谁的样子!
张勇的理解能力向来不低,才刚看过短信,他就知道这条短信属于群发,很显然,程凡除发给自己外,其他四散各处的执行者也一样收到了这条短信,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短信最后的那条信息,即,干尸鬼有伪装能力!
不知是巧合还是他倒霉到极点,就在他看完短信的下一刻,还不等他结束震惊,一串脚步突兀响起,下意识抬头循声望去,就见前方路口走来一人,借着路灯,张勇很快看清了来人是谁:
任志飞,正是印象中已经死了的任志飞!!!
结果是肯定的,此刻,见任志飞面无表情迎面走来,张勇当场被吓了个魂飞魄散,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他刚刚看过短信,可也正因提前看过短信,所以,任志飞才刚出现,他就瞬间意识到对方不是本人,绝对不是真正的任志飞,于是……
嚎叫中,刀疤男调转车头火速逃跑,开始马不停蹄骑车逃窜,果然,凭借电动车的较快移速,他轻而易举的将任志飞甩掉了,毕竟任志飞一直是走路状态,火急火燎骑了片刻,见任志飞已不知何时没了踪影,张勇顿时松了口气,放松固然放松,可很快,他那刚刚放下的心又重新提了起来,因为,仅仅过了十几秒,之前被甩掉的任志飞又重新出现了,此外,如果说刚才初遇任志飞时,对方还是不紧不慢的走路,那么这次任志飞却在奔跑,当然奔跑不是关键,真正让张勇大惊失色的是……
对方速度奇快,明明是人类外形,可任志飞却跑出了媲美狂风的速度,实际速度竟赫然是人类极限的两倍左右!
眼见对方速度逆天,张勇被吓破了胆,忙加大车速继续逃窜,期间则无比庆幸自己提前搞到了辆电动车,若是此刻自己没车,那么他绝对会被轻易抓住,一旦被抓,自己将必死无疑!.
凭借身下的电动车,张勇玩命逃窜,就这样沿着公路疯狂疾驰,而本就速度逆天的任志飞也果然尾随追赶,竟硬是单靠双腿持平了车速!这一幕自然被回头观察的张勇看在眼里,见任志飞竟持平车速,他瞬间就意识到情况不妙,毕竟他知道鬼这种东西压根就不存在体能限制,一旦双方速度持平,那就只会身为人类的自己不利,然而……
纵使双方速度持平,哪怕情况对其不利,可张勇仍坚信他能甩掉对方,因为他不是一般人,作为一名连坦克都开过的退伍军官,他车技极好,于是,在随后时间里,凭借优秀的驾车水平,他就开始腾挪转反,像一个不怕死的疯子般故意在四通发达的街区里频繁拐弯,时而拐进胡同,时而绕过花坛,时而毫不犹疑冲进那漆黑阴暗的未知小巷,最终,靠着有优秀车技与不怕死的个人胆识,他成功甩掉了任志飞!
当然了,就算甩掉了任志飞,但刚刚的那番恐惧经历也早已让张勇清晰认定了一个现实,那就是市中区不能待了,这里已然极度危险,要是继续留在这里,搞不好鬼还会出现,这次他能侥幸逃掉,可下次就不一定了。.
想到这里,张勇不敢怠慢,忙马不停驾车就跑,沿公路径直赶往城南方向,不知不觉间,天空渐渐放亮,时间悄然来到了早上。
唯一遗憾的是,因电动车本身就靠电力驱动,如此长途跋涉下,其电力消耗可想而知,才刚一抵达城南,车子便电量耗尽彻底停止,见状,张勇直接将其抛弃,然后在愈演愈烈的疲惫中走向一座路边花坛。
画面重返现实。
“呼,这,这下应该安全了吧?”
此刻,瘫坐在有些冰冷的花坛上,又盯着因天亮而重新复苏的城市大街,张勇一边喘息一边嘀咕,至于是否真的安全?至少在张勇眼里是这样,毕竟现在的他已在城南,离市中足有十几公里,再加之目前已是天亮,所以理论上自己应该安全了,至少暂时是安全的。
“呼!”
思绪至此,待长长呼了口气后,张勇彻底放松,本人亦顺势起身离开花坛。
咕噜……
才刚起身,肚子发出响动却让刀疤男再次认清了一个现实,那就是他饿了,比任何时候都要饥饿。
这是肯定的,虽说他昨晚就曾吃过东西,但也请不忘了昨晚他都干了些什么,可以这么说,自打时间步入午夜零点,随后时间里,他就一直在东奔西跑,频繁逃命,几乎逃了整整一夜,面对如此剧烈的体能消耗下,如今说不饿是假的。
果然,摸过肚子,张勇二话不说拔腿就走,径直走向街道对面。
5分钟后。
在某座靠近商场的饭馆内,目前已座无虚席,想都不用想,这里全是来吃早点的顾客,其中就包括了张勇。
啪嗒!
“老板,再来一碗,赶紧的!”
此刻,无视了现场人声喧闹,待将最后一口汤水灌进嘴里后,顾不得抹嘴,刀疤男便放下空碗再次吆喝,要求老板再来一碗,看似一碗没有吃饱,但桌前堆积的3个空碗却直接推翻了以上猜测,同样的,也正因刀疤男饭量太大,甚至大到连吃4碗,目睹此景,附近的餐客无不愕然,不少人投来惊讶目光。
这是刀疤男是从哪冒出来的?不但满脸横肉,模样凶狠,饭量竟还如此之大,这他妈都吃了4大碗了,居然还没吃跑!?
“啊,来了来了!”就在众人窃窃私语的时候,听到招呼的老板也挤开人群赶了过来,老板是名50左右的中年人,和之前一样,来到桌前,见刀疤男又吃光了一碗,老板不由愕然,但还是试探问道:“这位先生,你刚刚说啥?是不是要结账?”
因饭馆本身人来人往,喧闹中,老板显然没听清张勇刚刚说的什么,结果……
“啥?结账?我他妈都还没吃饱呢?你让我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