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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别柔肠藏酒店,心机暗涌遇挑拨

## 一、出租后座的软语与旧忆

出租车的后座空间不算宽敞,浅米色的座椅套泛着淡淡的消毒水味,混着高羽身上的气息——他穿一件深灰色连帽运动服,帽子内侧绣着极小的白色“羽”字,是夏真去年给他绣的;内搭一件纯棉白t恤,领口微敞,露出一点清晰的锁骨线条;下身是深靛蓝色直筒牛仔裤,裤脚卷到脚踝,露出一双白色帆布鞋,鞋头只有轻微磨损,是平时练醉花拳时穿的,鞋底还沾着点秀河村泥土的痕迹。

刘招娣往他怀里缩了缩,身上那件浅杏色针织连衣裙贴在高羽的运动服上,布料是软糯的精梳棉,小方领设计刚好露出她纤细的锁骨,领口别着颗银色小纽扣,是她昨天特意找刘芳借的,想让自己看起来体面点;裙摆到膝盖上方,走动时会露出一小截白皙的小腿,她特意涂了层透明指甲油,指甲盖泛着淡淡的光泽;外面搭的米白色薄款开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腕上一根细细的红绳,是老家奶奶求的平安绳,已经戴了三年,绳结处有点起毛。

她的手轻轻放在高羽的膝盖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牛仔裤的斜纹纹理,指甲偶尔蹭过高羽的皮肤,带着点微凉的温度。“你说……等我回老家了,咱们还能再见面吗?”她的声音软得像泡过温水的棉花,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哽咽,呼吸轻轻拂过高羽的胸口,把运动服的布料吹得微微起伏。

高羽搂住她的腰,指尖能感觉到针织裙的弹性,还有她腰腹随着呼吸轻轻的起伏——她最近瘦了,大概是知道要走,没什么胃口。“会的,”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发顶,闻到她头发上廉价洗发水的柠檬味,心里像被细针轻轻扎了一下,“等我以后有空,就去你老家看你,听说你们那儿有片梨树林,春天开花肯定好看。”

其实他知道,这话更像安慰。刘招娣要回南方老家当社区文员,朝九晚五,稳定却也困住了脚步;他要在西津上学、打理饭店,还得跟着师父练武功,两个人的人生轨迹,像两条交叉后又迅速分开的线,再见面的机会渺茫。可他不想让她难过,只能把这份不舍藏在心里,指尖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像哄小孩一样。

刘招娣没再追问,只是把头埋得更深,发梢蹭过高羽的下巴,有点痒。窗外的夜景飞快倒退,路灯的暖光透过车窗,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亮处能看到她脸颊上细小的绒毛,暗处能看到她微微泛红的眼角。高羽看着她纤长的睫毛,忽然想起第一次在“羽真家常饭店”见到她的样子:

那天她穿一件粉色短袖服务员制服,是棉麻材质的,领口别着印着“招娣”的白色姓名牌,下摆有点短,她特意往下拽了拽;黑色长裤有点肥,她在腰后系了个结,露出一点腰线;脚上穿一双黑色平底布鞋,鞋头沾了点菜汁。她端着托盘要去雅间,转身时没注意到站在门口的高羽,托盘一下子撞在他胳膊上,里面的番茄蛋汤溅出几滴,落在她的制服下摆上。她慌得脸通红,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纸巾,连说“对不起对不起”,指尖都在抖,那时候她的头发还是扎成低马尾,碎发贴在脸颊,和现在一样软。

才几个月啊,怎么就要分别了。高羽心里叹了口气,收紧了搂在她腰上的手。

## 二、铂悦酒店的奢华与羞涩

出租车停在“铂悦酒店”门口时,刘招娣的眼睛下意识地睁大了——旋转门是锃亮的黄铜材质,反射着路灯的光;门口站着两个穿红色礼宾服的保安,衣服是厚款呢子料,金色纽扣在夜里闪着光,白色手套熨得平整;台阶上铺着红色地毯,边缘缀着金色流苏,踩上去软得像踩在云朵里。

“这里……一定很贵吧?”她拉住高羽的手,声音有点发颤,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旧手机——那是她三年前在二手市场花五百块买的安卓机,屏幕左上角裂了道斜纹,电池早就不耐用,每天都得带充电宝,可她一直没舍得换。她的指甲抠着高羽的掌心,开衫的袖口滑下来,露出小臂上一点浅浅的晒痕,是夏天在饭店帮着搬啤酒箱时晒的。

高羽捏了捏她的手,笑着说:“贵点才舒服,咱们难得这么放松。”他拉着她走进大堂,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能清晰映出他们的影子;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足有两米宽,几百颗水晶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斑,像把星星撒在了屋顶;前台小姐穿一身黑色职业套裙,领口系着白色领结,递过来房卡时,笑容礼貌又客气:“先生女士,六楼江景房,祝您入住愉快。”

刘招娣跟在高羽身后,踩着厚厚的米白色地毯,脚步都放轻了——地毯厚得能没过脚面,走上去没一点声音,她生怕自己的旧帆布鞋弄脏了这么干净的地方,下意识地把脚往里缩了缩。电梯里铺着同样的地毯,镜面墙壁映出她的样子:浅杏色连衣裙有点皱,开衫的扣子没扣好,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和这奢华的环境格格不入。她赶紧伸手把开衫的两颗珍珠扣都扣好,又理了理裙摆,脸颊红得像苹果。

房间在六楼,推开房门的瞬间,刘招娣忍不住“哇”了一声——落地窗正对着城市的夜景,远处的霓虹像打翻了的调色盘,把夜空染得五彩斑斓;房间里铺着米白色长毛地毯,光脚踩上去软乎乎的;大床足有两米宽,铺着白色真丝床单,上面摆着两个天鹅形状的白色抱枕,羽毛绒的材质看着就软;浴室的玻璃是磨砂的,台面上放着香薰蜡烛,是淡淡的薰衣草味。

她坐到沙发上,手指轻轻戳了戳柔软的坐垫,布艺是浅灰色的,绣着细小的花纹。“其实……快捷酒店就挺好的,”她小声说,眼睛盯着地毯上自己的鞋印,“这里太贵了,够我半个月房租了——我老家租的那个单间,一个月才六百块,还带厨房。”

高羽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抬头看着她。他已经把运动服的帽子摘了,露出黑色的短发,额前的碎发有点长,垂在眉毛上方。“钱赚来就是花的,”他伸手拂开她额前的碎发,指尖碰到她的皮肤,温温的,“尤其是花在你身上,我愿意。以后想我了,想起这个晚上,也能记得咱们住过这么好的地方,知道我曾经好好疼过你,不好吗?”

刘招娣的眼睛瞬间红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沙发的扶手上,晕开一小片湿痕。她点点头,伸手搂住高羽的脖子,把脸贴在他的肩膀上,开衫的领口蹭过高羽的t恤,带着点棉麻的粗糙感:“好……听你的。”

高羽抱着她走进浴室时,温热的水流从顶喷花洒里喷出来,氤氲的热气很快弥漫了整个空间,镜子上蒙了层薄薄的水雾。他慢慢帮她脱开衫,手指碰到她后背的皮肤,细腻得像上好的丝绸;然后是针织连衣裙,裙摆向上卷时,能看到她腰腹处淡淡的赘肉——她平时总说自己胖,可高羽觉得很可爱,是女孩子该有的柔软。

刘招娣的身体轻轻颤抖,不是冷,是紧张又期待。她伸手抓住高羽的胳膊,指甲轻轻陷进去,在他的皮肤留下几道浅浅的红印:“你轻点……我怕疼。”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呼吸越来越乱,温热的水流打在两人身上,把皮肤泡得发烫,她能感觉到高羽的手慢慢滑过自己的身体,每一处触碰都带着温柔,让她想起第一次在饭店后厨,高羽帮她拧开水龙头时的样子——那时候他也是这样,动作轻轻的,怕弄疼她。

“别怕,我会很轻。”高羽吻着她的耳垂,舌尖轻轻蹭过她的耳尖,把她的呻吟都吞进嘴里。他知道,这样的亲密,以后不会再有了,所以每一个动作都格外珍惜,像在呵护一件易碎的宝贝。

洗完澡,高羽用白色浴巾把她裹起来,浴巾很大,能把她整个人都包进去,只露出一个脑袋。他把她抱到床上,松软的床垫陷下去一块,刘招娣躺在上面,看着高羽吹头发的背影——他没穿衣服,后背的肌肉线条清晰,还有上次打黑市拳时留下的浅疤,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粉色。

“高羽,”她忽然说,声音有点哑,“我明天不想去饭店了,想跟你待一天,就咱们两个。”

高羽关掉吹风机,走过去坐到床边,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还带着点湿意:“好,我跟刘婶子说一声,咱们明天去逛南湖公园,听说那里的荷花还开着,咱们去拍照。”

刘招娣笑着点头,眼泪却又掉了下来,砸在真丝床单上,晕开一小片湿痕。高羽俯身吻掉她的眼泪,味道是咸的,像大海的味道——他知道,这是离别的眼泪,他留不住她,只能把这个晚上的温柔,都给她。

## 三、手机卖场的不舍与成全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时,刘招娣已经醒了。她趴在高羽怀里,身上穿的是酒店提供的白色真丝睡衣,面料轻薄得像一层雾,领口有点大,露出她的肩膀和锁骨。她看着高羽熟睡的脸,手指轻轻划过他的眉毛(浓黑,有点粗)、鼻梁(挺直,鼻尖有点圆)、嘴唇(薄厚适中,下唇有点饱满)——这个男人,是她在西津最珍贵的回忆,是他给了她工作,给了她尊重,给了她一段短暂却温暖的时光。

高羽被她的动作弄醒,睁开眼就看到她的笑容,带着点委屈,却像阳光一样亮:“该起了,再不起就赶不上买手机了——你昨天说的那家卖场,十点有活动呢。”

“急什么,”高羽把她搂紧,真丝睡衣的布料贴在两人皮肤上,滑溜溜的,“再睡五分钟,就五分钟。”

刘招娣没依他,拽着他的胳膊起床,睡衣的肩带滑下来,露出她的胳膊,她也没在意——在高羽面前,她早就没了最初的羞涩。两人在酒店楼下吃了早点,豆浆是现磨的,带着淡淡的豆香,油条炸得金黄酥脆,刘招娣吃得很开心,嘴角沾了点油星,她用纸巾擦了擦,笑着说:“比酒店里的西餐好吃多了——那些牛排沙拉,我都吃不惯,还是咱们的家常早点香。”

高羽帮她递了杯豆浆,看着她吃得满足的样子,心里又软又酸。他穿回了昨天的深灰色运动服,只是把牛仔裤换成了浅卡其色休闲裤,显得更清爽;刘招娣则换回了自己的浅杏色针织连衣裙和米白色开衫,只是把帆布鞋换成了高羽给她买的新小白鞋,鞋面上没有任何装饰,干净得像她的人。

到了手机卖场,门口的红色拱门很显眼,写着“新品上市,直降五百”。导购员是个穿浅粉色职业装的女孩,衬衫领口系着浅紫色领结,看到他们,热情地迎上来:“先生女士,想看什么价位的手机?最新款的x90特别适合女生,拍照好看,续航也强。”

刘招娣的目光却一直盯着角落里的展柜,那里摆着几款旧款手机,价格牌上写着“1299元”。她拉了拉高羽的袖子,小声说:“那个……一千二的就挺好,能打电话、发微信,还能拍照片,够用了。”她的手指攥着开衫的下摆,有点紧张——她知道高羽赚钱不容易,饭店刚起步,每天都要算成本,她不想让他多花钱。

高羽没理她,径直走到新款展柜前,拿起一款粉色的x90,机身是哑光粉色,背面有淡淡的水波纹设计,握在手里大小刚好。“试试这个,”他把手机递给刘招娣,“屏幕是6.7英寸,看视频清楚;像素是五千万,以后你拍老家的梨花,能拍得特别好看;还有快充,四十分钟就能充满,你再也不用带充电宝了。”

刘招娣接过手机,指尖划过屏幕,触感很顺滑,比她的旧手机流畅太多了。她打开相机,对着高羽拍了一张,照片里的高羽笑着,连眼角的细纹都清晰可见。导购员在旁边笑着说:“这款是最新款,原价4299,现在活动价3888,还送原装耳机和手机壳呢。”

刘招娣的手瞬间僵住,赶紧把手机递回给高羽,声音有点发颤:“太贵了,我不要……真的不用这么好的,我平时就打打电话,用不上这么多功能。”她的眼睛盯着地面,不敢看高羽的脸——她觉得自己不配用这么贵的东西,她只是个要走的人,不值得他这么花钱。

“我要。”高羽打断她,从钱包里掏出银行卡,钱包是黑色皮质的,边缘有点磨损,是他刚上大学时买的,“刷卡。”

刘招娣拉住他的手,眼眶红了,眼泪在里面打转:“高羽,别这样……我会不好意思的,以后我也没法还你……”

“不用还,”高羽捏了捏她的手,把银行卡递给导购员,“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咱们的回忆买的。以后你看到这个手机,看到里面的照片,就会想起在西津,有个人很疼你,很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日子,这就够了。”

导购员刷完卡,把手机包装好递给刘招娣——粉色的包装盒,里面有耳机、充电器、透明手机壳,还有一张售后卡。刘招娣抱着包装盒,像抱着个宝贝,手指轻轻摸着盒子上的logo,小声说:“高羽,谢谢你……”

“谢什么,”高羽笑着帮她把手机壳装上,“以后常给我打电话,视频也行,我想看你老家的梨花。”

刘招娣点点头,心里却知道,以后可能连打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她要回老家过安稳日子,找个踏实的男人结婚,生个孩子,过柴米油盐的生活;而高羽会在西津越来越好,饭店会开分店,他会和夏真结婚,成为别人眼里的成功人士。他们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这段时光,就像一场美好的梦,醒了就该回到现实了。

## 四、操场边的劝诫与醒悟

接下来的几天,高羽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早上六点起床,去学校操场练醉花拳,师父新教的“缠丝劲”他还没练熟,每次出拳都要琢磨半天;上午去上课,专业课他听得很认真,笔记记得工工整整,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重点;下午去饭店帮忙,要么在后厨给郭志强打下手,要么在前厅帮刘芳收银;晚上要么陪夏真在操场散步,要么和刘招娣见最后几面,陪她去买回老家的火车票。

他没再提让刘招娣留下的事,他知道强留没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能做的,只是珍惜剩下的时间,让她走得没有遗憾。

周三上午,高羽刚上完《市场营销》课,走出教学楼就被班里的张磊堵住了。张磊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白校服,领口已经变形,边缘有点起球;袖口沾了点油渍,大概是昨天吃泡面溅上的,没洗干净;下身是同款式的校服裤,膝盖处磨得发亮,裤脚卷了一圈,露出一双黑色运动鞋,鞋边发黄,鞋带松了一根,没系好。他的眼镜是黑色塑料框,一条腿用透明胶带粘着,镜片有点模糊,显然没擦,脸上带着菜色,眼下有淡淡的黑眼圈,一看就是经常熬夜打游戏,没好好吃饭。

“高羽,”他的声音很小,带着点讨好,头低着,不敢看高羽的眼睛,“你能不能……教教我怎么不挂科啊?我已经挂了三门了,再挂一门,就要留级了,我爸妈肯定会打死我的。”

高羽皱了皱眉,他以前就见过张磊上课睡觉——每次专业课,他都坐在最后一排,趴在桌子上睡得打呼噜;晚上则泡在网吧,一玩就是通宵,作业从来都是抄别人的。现在临近期末了,才来着急,早干什么去了?

“没有不学习就能过关的办法,”高羽的语气有点严肃,他今天穿一件浅卡其色牛津纺衬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腕上的黑色电子表,下身是深蓝色直筒牛仔裤,脚上白色板鞋,显得干净又稳重,“我每天晚上都会花一个小时看书,把当天学的内容过一遍;上课认真听,老师划的重点都记下来;考试前再把笔记复习两遍,这样就不会挂科。”

张磊的头低得更低了,校服的领口往下滑了点,露出里面洗得发黄的白色t恤,上面印着个模糊的动漫图案。“我……我上课听不懂,”他的声音更小了,手指攥着校服下摆,指节有点发白,“老师讲的那些公式、理论,我一听就犯困;而且我坐不住,最多听十分钟就想玩手机。”

高羽叹了口气,拉着他到操场边的绿色长椅上坐下。长椅有点旧,油漆掉了几块,露出里面的木头纹理。“听不懂就问老师,”高羽看着他的眼睛,语气缓和了些,“下课的时候多问两句,老师不会嫌你烦;坐不住就强迫自己记笔记,哪怕只记关键词,比如老师说‘这个是重点’,你就赶紧写下来,慢慢就坐住了。”

他想起以前的自己——刚到西津上大学时,他每天都要去饭店打工,经常累得上课睡觉,第一次期中考试就挂了一门。后来还是夏真提醒他:“你要是总挂科,毕不了业,再能打也没用。”从那以后,他每天都挤时间学习,打工再晚,也会看一个小时书,慢慢就跟上了进度。

“你现在才大一,还有机会,”高羽拍了拍张磊的肩,他的校服面料很薄,能感觉到里面骨头的形状,“要是一直混下去,毕业都难,到时候找工作都没人要,你爸妈才真的会伤心。”

张磊抬起头,眼里有了点光,不再是之前的颓废。“我……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他的声音虽然还有点抖,却带着决心,“我今天就把网吧会员卡退了,晚上去图书馆看书;听不懂的,就问你,你别嫌我烦。”

高羽笑了,点了点头:“加油,有不懂的随时找我,我帮你讲。”

张磊站起身,把松了的鞋带系好,又擦了擦眼镜镜片,虽然还是有点模糊,却比刚才精神多了。“谢谢你,高羽,”他鞠了个躬,“我去图书馆占座了。”看着张磊的背影,高羽心里有点感慨——每个人都有迷途知返的机会,只要肯努力,就不算晚。

## 五、饭店里的甜蜜与王晓轩的挑衅

中午,高羽和夏真一起去“羽真家常饭店”。夏真穿一件米白色棉麻连衣裙,面料是轻薄的棉麻混纺,风一吹就轻轻晃,像朵小云朵;领口是圆领,缀着三颗小小的珍珠扣,刚好露出她脖子上的银色星星项链,是高羽上次送她的生日礼物;裙摆到膝盖下方,有细碎的自然褶皱,走动时像小波浪;内搭一件浅粉色吊带,领口是蕾丝花边,偶尔会从连衣裙领口露出来一点,显得有点小性感;脚上穿一双白色帆布鞋,鞋面上贴了个小小的草莓贴纸,是她昨天在文具店买的,自己贴上去的。

她手里拿着个草莓味冰淇淋,蛋筒是酥脆的浅棕色,奶油上撒了点冻干草莓碎。她边走边吃,嘴角沾了点奶油,像只偷吃的小猫。高羽伸手用拇指帮她擦掉,笑着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冰到牙。”

“我着急嘛,”夏真舔了舔嘴唇,草莓味的奶油沾在她的唇上,像涂了层淡粉色口红,“想看看你饭店今天人多不多,昨天刘婶子说中午卖了三千多,今天能不能破四千?”

高羽笑着点头,伸手牵住她的手,她的手很软,指尖有点凉,还带着冰淇淋的寒气:“还是你懂我,不过别急,咱们一步一步来,总会好的。”

走进饭店,大厅里果然坐满了人,每张桌子都有人,连过道里都加了两张临时小桌。赵贵龙在后厨喊着“来了!鱼香肉丝好了!”,声音洪亮;郭志强则端着托盘出来,穿一件黑色短袖工装,上面印着“羽真家常”的logo,袖子卷到肘部,露出结实的胳膊;刘芳在吧台后忙着算账,穿一件浅粉色短袖工作服,是衬衫款式,领口别着“刘芳”的胸牌,下身是黑色一步裙,头发扎成低马尾,用黑色发圈,手腕上戴了块银色的手表,是高羽送的生日礼物,显得干练又温柔。

看到高羽和夏真,刘芳笑着朝他们挥手:“来了?今天人多,你们去雅间坐,我让后厨给你们留了糖醋排骨。”

高羽走到吧台边,小声问:“今天怎么样?到现在卖了多少?”他怕声音太大,被旁边的客人听到,影响不好。

“已经两千八了,”刘芳的声音也很小,手里还在敲计算器,“郭师傅今天红烧肉做了二十份,现在就剩三份了;夏真爱吃的糖醋排骨,我让后厨留了一份,保证是刚出锅的。”

夏真站在旁边,看着高羽和刘芳小声说话,心里有点酸溜溜的——她知道刘芳是长辈,是高羽信任的人,可看到高羽和别的女人靠得近,还是会忍不住吃醋。她伸手拽了拽高羽的衬衫袖口,小声说:“咱们去雅间吧,我有点饿了。”

高羽察觉到她的情绪,赶紧握住她的手,笑着说:“好,咱们去雅间,让郭师傅赶紧把糖醋排骨端上来,给我的女朋友补补。”

进了雅间,夏真才放松下来,她脱掉外面的薄款开衫,搭在椅背上,露出连衣裙的珍珠扣。“有件事,我得告诉你,”她的手指轻轻划着桌布,“昨天姚丽华去我家了,跟我爸妈说,想让我和李强处对象,说是‘政治联姻’,对我爸的仕途有好处。”

高羽的手顿了一下,心里有点沉——姚丽华还真是不死心,居然打主意到夏真身上。

“不过你别担心,”夏真赶紧说,眼睛亮晶晶的,像邀功的小孩,“我爸直接拒绝了,说‘我女儿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就算不当官,也不能让她受委屈’。你看,我爸是不是超棒?”

高羽心里一暖,伸手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已经不凉了,带着点温热:“夏叔当然棒,你也棒,没被姚丽华说动。”他其实猜到孙美琴可能会动心,毕竟李强家背景好,可夏文同能这么坚定,倒是让他有点意外——看来夏叔是真的疼夏真,不是那种只看重仕途的人。

“那当然,”夏真傲娇地抬起下巴,像只骄傲的小孔雀,“我才不喜欢李强呢,他除了家里有钱有背景,什么都不如你——你会武功,会做饭,还对我好,他连给你提鞋都不配。”

高羽被她逗笑了,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就你会说,快吃排骨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吃过饭,高羽回宿舍刚坐下,手机就响了,屏幕上显示是个陌生号码,归属地是西津本地。他皱了皱眉,还是接了。

“高羽,我是王晓轩,夏真的舍友。”电话里传来个娇滴滴的声音,像裹了层糖,甜得有点发腻。

高羽愣了一下,他见过王晓轩几次,都是在女生宿舍楼下,她总是跟在夏真身边,长得娇小玲珑,说话声音很细。“晓轩?有事吗?”他的语气很平淡,心里有点疑惑——他和王晓轩没什么交集,她怎么会突然给打电话?

“当然有事啦,而且是很重要的事,”王晓轩的声音带着点神秘,像在说什么秘密,“电话里说不清楚,咱们能不能见面说?半小时后,学校操场见,好不好?”

高羽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夏真有什么事让她帮忙带话,就答应了:“好,半小时后见。”

挂了电话,高羽换了件黑色短袖t恤,上面印着个简单的白色图案,下身是灰色运动裤,脚上穿一双黑色运动鞋,就往操场走。

到了操场,高羽就看到王晓轩站在梧桐树下。她穿一件黑色哑光弹力紧身衣,是深V领设计,露出一点事业线,衣摆是短款,刚好到腰腹,露出一点点腰线,腰间有根细细的黑色腰带,缀着个小小的金属扣;下身是同材质的黑色紧身长裤,裤脚是九分的,露出脚踝,裤腿上有淡淡的竖条纹,显腿长;外面套了件黑色短款皮衣,是收腰设计,金属拉链拉到胸口,露出里面的深V领口,肩上有小小的金属铆钉装饰,显得有点酷;脚上穿一双棕色矮腰皮靴,鞋跟是粗跟,大概五厘米高,鞋头有金属扣装饰,靴筒刚好到脚踝,把她的腿衬得又细又长。

她的妆容很浓:涂了正红色哑光口红,唇线画得很明显;眼尾画了上扬的眼线,眼影是大地色偏金,还贴了假睫毛;头发是大波浪卷,披在肩上,发尾有点卷曲,喷了浓郁的百合香水,风一吹,味道有点刺鼻。

“你怎么穿这么少?不冷吗?”高羽随口问,现在已经是秋天,中午虽然有点热,傍晚却有点凉。

“不冷呀,”王晓轩眨了眨眼,眼睫毛忽闪忽闪的,“走动走动就热了,而且这衣服显身材,夏真总说我穿得太保守,今天特意换了风格。”她说着,故意挺了挺胸,皮衣的拉链随着动作轻微晃动,露出更多的V领。

“这里人太多了,”王晓轩的语气很认真,眼神扫了扫周围散步的学生,“咱们找个隐蔽点的地方说吧,不然被别人听到就不好了——这事关你和夏真的感情,你要是不听,肯定会后悔的!”

高羽心里更疑惑了:“有必要吗?什么事这么严重?”

“当然有!”王晓轩的声音拔高了点,又赶紧压低,“夏真她……她心里根本就不爱你,你要是不知道,以后肯定会受伤的!”

高羽心里一沉,表面却不动声色:“你这话什么意思?夏真怎么了?”

“你别生气呀,我也是为你好,”王晓轩的声音放得更软,伸手想碰高羽的胳膊,她的手指涂了酒红色指甲油,指甲盖是方形的,做了简单的跳色装饰,却被高羽下意识地躲开了,“前天晚上,咱们宿舍都睡了,夏真睡觉说梦话,我听得清清楚楚,她说‘李强,我好爱你,可是高羽太凶了,我不敢跟他分手’……当时就我一个人醒着,别人都没听到。”

高羽差点笑出声——他太了解夏真了,她睡觉很沉,从来不说梦话;而且她提到李强时,总是一脸嫌弃,说“李强那油腻样,看着就恶心”,怎么可能说爱他?这王晓轩,明显是在撒谎。

但他没戳破,故意皱起眉头,拿起烟盒,抽出一根烟,却没点燃,露出一点失落的样子:“真的?她真这么说?”

“当然是真的!”王晓轩赶紧说,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我跟夏真是舍友,住了一年多了,还能骗你吗?你想呀,李强家里那么有背景,他爸是财政局局长,他妈是市委办公室主任,夏真要是跟了他,以后就是官太太,吃穿不愁,她怎么可能不动心?她就是怕你生气,怕你打她,才假装喜欢你的。”

高羽假装很失落,靠在梧桐树上,叹了口气:“那……我该怎么办?我这么喜欢她,她要是真喜欢李强,我……”

王晓轩见他“上钩”了,脸上的笑容更明显了,她走到高羽身边,故意靠得很近,香水味更浓了:“别难过嘛,我帮你想办法。其实……夏真不值得你这么对她,你这么好的男人,应该找个真心对你的,比如……”她的眼神带着点暗示,手指轻轻划过高羽的t恤,“对了,你这里太乱了,我帮你收拾一下,咱们边收拾边说——你租的房子在哪里?我去帮你整理整理,顺便给你做点吃的。”

高羽心里冷笑,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她根本不是来传话的,是想趁机勾引他,十有八九是李强让她来的,想破坏他和夏真的感情。

“晓轩,你和你男朋友怎么样了?”高羽突然问,他记得夏真说过,王晓轩有个男朋友,是别的系的,两人处了半年多。

王晓轩整理衣服的手顿了一下,有点慌乱,眼神闪烁:“早分手了,他太没用了,没本事还小气,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哦?”高羽挑眉,故意盯着她的眼睛,“那他没对你做什么吗?比如……想跟你上床?我听说他上次在网吧跟别人说,早就把你拿下了,还说你……”

王晓轩的脸瞬间红了,从脸颊红到耳根,她嗔怪地瞪了高羽一眼,伸手打了他一下:“你怎么这么问呀!我才没那么随便呢!他想碰我,我都躲开了,他只能自己解决……”她说着,又往高羽身边凑了凑,膝盖碰到他的腿,带着点刻意的暧昧,“对了,你会看手相吗?帮我看看呗,我什么时候能遇到对的人,比如……像你这样的。”

高羽看着她伸过来的手,手指上的酒红色指甲油很显眼,指甲盖边缘有点磨损,显然是经常做粗活却故意装娇贵。他心里清楚,这场戏才刚刚开始,王晓轩的这点小心机,在他眼里根本不够看——他倒要看看,这个女人还能耍什么花样,也好让她知道,不是谁都能被她挑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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